我一看时间,已经晚上六点多了,我肚子也饿的咕咕叫,我暂时也不想回去了,反正今天已经大出血了,再花点钱下馆子吧,我随手招了一辆出租车,和小灰一起上了车。
十五分钟后,我出现在我家附近的一个烧烤摊子前,本来是要准备去饭店的,但我到了门口还是退缩了,没办法,屌丝终究是屌丝,为了省钱,我还是选择了烧烤摊:“老板,三十串羊肉,二十串鸡脆骨,再来三瓶啤酒。”
虽然医生让我不能沾酒,不要吃辛辣的东西,可我还是没忍得住,反正眼睛已经瞎了,最近发生了太多不好的事了,我需要借酒消愁。不一会儿,东西上来了,我开了一瓶啤酒,先是喝了一大杯,又拿起了羊肉串往自己嘴里塞,一连吃了好几串,顿时心中舒坦了许多。
小灰也学着我的样子,用牙齿开了一瓶酒,先是闻了闻,然后就把啤酒举起来咕噜咕噜的喝了起来,小灰直接把一瓶啤酒喝下了肚子,肚子胀的满满的,看起来滚圆滚圆的。
小灰喝完酒后脚底直接打着飘,晃晃悠悠的,它的脸色通红,跟它的屁股一样红了,小灰又拿起一瓶啤酒,还顺手拿了些羊肉串,居然跑到摊子面前跳起舞来,还边吃边喝的看起来非常享受。
我没想到猴子喝了酒之后也这么疯,我没去管它,小灰不是普通的猴子,就让它自己去疯去吧,我仍然自己吃着喝着,两杯酒下肚,身上变得暖和起来,头脑也变得有些晕,我虽然不会喝酒,但是我很享受这个状态,现在的我半醉不醉,什么烦恼都忘却掉了。
“叮铃!”我的手机响了一声,我打开微博,没想到的是,小灰跳舞的视频居然被人拍下来,传到网上了,现在的科技还真是发达,我看着小灰的舞姿,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又喝了一口酒,准备站起来结账了,“你好,一共120。”
唉~没想到只是吃个烧烤,还花了一百多,吃泡面能吃一个月呢……
正当我结账的时候,我感觉有一双阴冷的眼睛在盯着我,我打了个冷颤,顿时头脑清醒了不少,我往周围看去,我看到围观小灰的人群中有一个瘦瘦的男子在盯着我,眼里还发出淡淡的绿光。
我吓了一跳,这是什么人?眼里居然发出绿光?当我再一次寻找那个男子的踪迹的时候,他已经遁入人群之中,我找了半天,已经找不到他人了。
我听阿狸说过,鬼谷子的幽冥大军已经潜入了人世间,刚刚那个家伙不知道是不是幽冥下的魔物,就算不算魔物,那也不是平常的人,不管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现在也算有些道行了,要是谁想找我的麻烦,一般的小角色我根本不怕,来一对我杀一双!
我挤到人群中,叫起小灰,准备想回去了,这时一辆记者开了过来,从车上下来了两个人,我一看,前头的居然是谭瑞瑞,后面扛着摄像机的应该就是谭瑞瑞的新搭档了。
“是你!”谭瑞瑞看到了人群中的我。
……
乡间小路上,谭瑞瑞和我走在一起,谭瑞瑞身边是小紫已经长大了,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小精灵,是个小女孩的模样,不过还挺可爱的,小紫飞走空中,和小灰嬉闹着,他们两个好像是天然的玩伴,天然一对。
“你的眼睛……我都听说了。”谭瑞瑞首先打破了沉默,
“也没有多大事,以后把另外一只眼保护好就行了。”我苦笑着。
“那你今晚还喝酒?”我突然感觉到一阵感动,没想到谭瑞瑞居然开始关心起我了。
“对了这小猴子是你的吗?”谭瑞瑞看着前方的小灰问道。
“算是吧。”
“咔嚓咔嚓”谭瑞瑞拿起照相机,开始替小灰拍照。看来谭瑞瑞这个记者做的还很敬业。
“灵凡哥哥!”我听到一声清脆的叫声,原来是小紫来到了我的面前,现在的小紫就像一个精致的瓷娃娃,非常的可爱,小紫的背上还长着一对透明的翅膀,细细一看,翅膀上还印着一道道符文,看起来很神秘。
我又逗了逗小紫,谭瑞瑞也拍完了照片,谭瑞瑞又关照了我几句,他的搭档开了车来接她了,谭瑞瑞跟我打了声招呼上车走了。
我看着远去的面包车,心里十分复杂,也不知道她和小黑发展的怎么样了,看样子小黑似乎不太感冒。“小灰走啦!”我喊了一声,小灰乖乖的爬上我的肩膀,我和小灰就这么走了回去。
回到家,我倒头就睡了……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小灰已经把房间弄的乱七八糟,我看着凌乱的房间,唉,看来又要打扫一番了,“小灰!”我喊了一声,“吱吱~”小灰爬到了我的衣架子上面,它的脸上还带着我的眼罩,这小家伙实在太皮了。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传了过来,“来了!”我朝门外喊了一声,赶紧穿好衣服去开门了。
我把卷帘门拉开,一个穿着西装的年轻人站在门外,“你好,需要点什么?”
那人什么话都没有说,径直来到了我的店里,四处看了看。
“降妖灵符、避魔信物,我这里都有,有什么需要告诉我一声。”我说道。
“你会降妖抓鬼吗?”那人突然问我。
我被这人说的话给愣住了,我脑袋里灵光一闪,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呢,这可是个来钱的路子啊,我可是灵道师啊,我现在手上还有神器,我大可以去抓鬼呀!
“呃……本人降妖除魔多年,在呃……江湖上颇有威名……”我现在的脸色特别红,幸好他没有回头看我,否则我就露陷了。
“你遇到什么问题了吗?”我问道。
那人给了我一个地址“不是我,是我老板最近总是遇到一些怪事,你下午来看看吧。”
说完这人就走了,我靠,我没见过这么请人办事的,我看着手上的地址“澎湖区,耀阳别墅区13号。”看来是个大户啊,也不知道这家的主人是不是做了什么丧尽天良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