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方腊起义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他自身。
方腊是以摩尼教起家,而在起义时又是借助南方民众受花石纲迫害的由头,这二者最后要融合在一起,难免不会造成冲突。
因而,在发展起义军时,方腊在很大程度上在强迫众人加入摩尼教。
起义军无弓箭、盔甲,只以鬼神那些隐秘难测的事互相煽动,烧房舍、掠金帛子女,诱逼良民加入队伍。人们安于太平,不识兵革,听到金鼓声就束手听命,不到十天就有数万人参加义军,
这支义军中,摩尼教徒成了骨干力量,其他人不过是在混水摸鱼,他们很难形成合力。
再者,方腊对外人信不过,大多情况下在用人唯亲。宰相方肥、大将军方七佛、太子方书、二太子方毫等等,他们都是方家人,也都占据着重要职务,因而对局势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是,他们并不能统揽全局,甚至在管理和组织上缺乏能力,从而造成了起义军队伍的忙乱和无序,如此的队伍若能打好仗还真见了鬼。
还有一点,那就是方腊对局面过于乐观,对困难估计不足,甚至在军事上错误地采取了消极固守的对策,没有利用全国普遍发展起来的大好形势,采纳义军将领吕将提议的“直据金陵……先立根本,后商议攻取之计”的谋略。所以,当宋军占据了金陵、镇江两地的长江要道后,起义军便处于了被动地位。这也是农民起义军的至命弱点,他们只看到了眼前,却没考虑过长远,是属于目光短浅的一类。
最关键的一点实际上就是方腊起义的时机不对。宋王朝虽然已经腐朽透顶,赵佶也昏庸无能,甚至花石纲还激起了巨大的民愤,但是这对一直比较平和的宋王朝来说并不至命。
赵佶昏庸而不残暴,朝廷腐朽还能正常运转,就是花石纲也被归结个朱勔个人身上。所以,当方腊起义发动后,赵佶马上下达了一份罪己诏,同时撤销苏、杭造作局,停运花石纲,罢黜朱勔父子兄弟的官职,这在一定程度上把民心给收了回去。
当然,方腊的这次失败也与高峰的小动作有关,不过,关系并不大。
方腊的整个起义过程实际上与史上相差不多,最大的区别便是吴玠和丁宝的参与进来。
这二人虽然帮助方腊把南方收拢起来了,同时占据了数个州府,但他们只是为了自己势力的发展才如此,哪会去管方腊如何?
不过,高峰对方腊还是有另一种感情存在。这是宋王朝最大的一场农民起义,虽然注定要失败,但其意义重大,特别是北宋王朝的覆灭与它有着极大关系,所以高峰不想在起义过程中参杂太多的自家因素。
他的想法很简单,既不杀害方家人马,也不去救助他们,他们最好还是按历史的轨迹行进,那样大家都能接受。
实际上,高峰曾在救与不救方腊间徘徊了很久,就算给方腊留下了那张纸条也是认准了方腊不接受才做的,这不过是给丁宝还人情的一种方式。
方腊与宋江不同。招抚了宋江,还可以控制和使用他,至少他不会凌驾到高峰的头上,但救出了方腊就不好说了,如何处置连高峰自己都说不清楚。
方腊自称圣公,与称帝无二,这样的人你敢当手下使用?是你给他当手下使用吧,那还不是救一个天王老子回来!这种事高峰除非傻了才会去做。
所以,就算是给方腊指条明路,实际上也是让他去流求,那里远离高峰的根据地,能否成长还看他自己,高峰可不想与他有什么瓜葛。
当然,方腊最终还是如史上那般被捉,而高峰也如愿得到了大量的人员和物资,这个结果还是很令高峰满意的。
八月份方腊将要在汴京问斩了,而其余部也被宋军四处围剿,相信用不了多久就能全部剿灭。
至此,两股最大的起义——方腊和宋江,都在宣和三年被消除,宣和不和的事情到此好似有了转机。
贼子消灭,形势好转,皇帝陛下自然高兴,他除了论功行赏、大赏功臣之外,还对他们提出的要求一律允许。
童贯迁为太师,改封为楚国公,同时接替王黼任枢密使,而这时宋金共同伐辽的事情已经迫在眉睫,童贯又立马挥军北上,前去攻打燕山之地。
这里值得一说的是蔡攸,他将为童贯的副手,一同出征。
大功臣高峰自然也跑不了奖赏,一些金银财宝他也看不上,于是朝廷下诏,任高峰为马军副都指挥使,主管京东东路安抚司公事,知青州事,官居五品,除此之外,还专门给高峰设置了一个官位,京东两路发展使。
这次的官位就不简单了。安抚使和知青州不变,这是实权,也不需要变,不简单的是马军副都指挥使和京东两路的发展使。
京东两路包括青州所在的京东东路和张业的应天府所在的京东西路,这两路含盖山东半岛大部和淮北地区,地域十分宽广。
由高峰任两路的发展使,这就是让他来全力发展两路的经济了,这既说明了朝廷从丰县发展试点中尝到了甜头,同时也想让发展之策尽快通向全国。
实际上按朝廷的想法,是要在全国全面铺开的,不过,因高峰的反对,还是暂定在两路先发展,然后逐步铺开。
这也是为了稳妥起见,因为高峰知道,凭现在的官员理念和科技水平,根本无法全力展开,若做不好,将会得到一个畸形的发展模式,那才是误国误民。
两路同时展开好处就比较多了。试点本来就在京东西路进行,张业、谷正以及杨邦乂、仇悆等人都在京东西路,所以说京东西路有很厚的发展底蕴。高峰来到京东东路任职,此路自然也要列为发展的重点,因此两路齐头并进,将会相得益彰,互相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