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二章谁的责任
调查组在兴远县分别调查了相关人员,除了陈功和郜周明两人之外,马楠、崔伟、杜彬等人都受到了调查组的问话,其中马楠当然是比较客观地讲述了郜周明在对那名大学生采取措施上起的作用,刘波辉听了之后,眼睛不停地扫她,仿佛要把他给看穿似的。
调查组在兴远县工作了三天,结束调查的时候,石鹏飞和刘波辉关奉华三人开了一个会,会议主要是研究如何认定这个事情,然后回去后向市委作出汇报。
石鹏飞主持会议,先表态道:“我们在这里三天了,基本情况已经摸清,现在我们召开一个小会,研究一下整个事情的情况,决定回去后如何向侯书记和市委汇报。”
石鹏飞这样一讲,刘波辉和关奉华两人便作沉思状,经过这三天的调查,基本上可以确定对那名大学生以诽谤罪的名义立案调查,主要是郜周明作出的决策,而积极执行的人是杜彬,如果追究起责任来,郜周明肯定是首当其冲,可是郜周明是县委书记,追究他的责任,且不说侯国玉可能不同意,就是从全市的工作大局考虑,也似有不妥,因此到底怎么来汇报处理这个事情,确实是需要研究一下。
刘波辉思考了一下先说道:“我看这个事情主要是县公安局理解法律错误,没能把握好法律的适用和理解,导致舆论对此产生抨击,因此这个事情主要是公安办错案的事情,我建议只对县公安局具体承办案件的人进行相应处理,以平息舆论。”
刘波辉这样一讲,石鹏飞和关奉华两个人都是不屑一顾地看了他一眼,这说的是什么话,承办具体案件的人并不是这个事情的决策者,如果只是追究他们两人的责任,公众知道后一定会认为他们不过是替罪羊,这样的话就搞的太明显了,根本不能这样做。
“我看这样办不行,具体办案人员不过是秉承局领导的旨意进行的,如果只是处理他们,对他们就很不公平,而且公众知道后也会更加产生怀疑,所以我认为要实事求是地向市委汇报调查的情况,由市委决定来如何回应公众质疑,并作出处理。”关奉华当即开口说道。
关奉华一这样讲,刘波辉的脸色就不好看,说道:“关书记,依你的意思应当处理谁合适?”
一看到刘波辉这样问他,关奉华就知道他是在试探自己,看了他一眼说道:“要说如何处理,我现在不好说,但是整个事情是由郜周明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后实施的,主要决策者是他,而执行者是杜彬,对他们如何处理,我不好说,建议由市委研究决定。”
关奉华直接讲到了郜周明头上,刘波辉不乐道:“郜周明虽然是决策者,但是主要是公安机关没有提供好的法律咨询,错误地理解了法律,导致发生了这个事情,所以主要责任不在于郜周明,而是在公安局,公安局长杜彬在这个事情上有一定责任,但是要不要处理他,则是需要再研究,但是具体办案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处理他们是没有任何疑问的。”
看到他非要把板子打到具体办案人员身上,具体办案人员虽然说没能坚持住原则,执行了杜彬的命令,但是这是一种常态,杜彬作为局长安排他们做事,他们能不做?现在出了事情就把责任推到他们头上,实在是对他们不公平。
关奉华这样一想,便是驳斥道:“具体办案人员是在执行局里的命令,他们没有选择权,现在处理他们,我觉得不合适,起码对他们不公平,如果要处理人,最多处理到杜彬,往上不封顶,我的基本意见就是这个样子。”
关奉华就作出了这样一个表态,刘波辉扫了他一眼,不好再与他讲下去,便是看向石鹏飞,看石鹏飞如何表态。
看到他们两人在那里争来争去,石鹏飞眉头轻皱,说道:“我们的基本原则就是实事求是,因为这涉及应对媒体和平息舆论的事情,如果我们不能实事求是,将来再让媒体把事情给挖出来,不但市委被动,省委也将很被动,所以我们站在政治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绝对不能心慈手软,下不了手,导致我们将来被动,这个事情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不包庇,不护短,从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郜周明、崔伟还有杜彬三人要负主要责任,我们就按照这个调子向市委进行汇报。”
石鹏飞这样一讲,刘波辉当即不满意了,说道:“马楠和陈功二人也参加了会议,难道他们就没有责任?”
石鹏飞看他一眼说道:“陈功当时持反对意见的,而马楠在这个事情上虽然没有反对,但是并不是积极参与者,所以他们两个人是没有什么责任的,这个应当是一个客观事实。”
刘波辉一听说道:“我看这个事情没那么简单,陈功当时持反对意见,后来就出现了媒体曝光一事,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名堂还不好说呢。”
石鹏飞道:“刘部长,我们讲话要有证据,没有证据的事就不要讲了,讲出来又有什么意义?如果说媒体曝光之事与陈功有关,那证据在哪?陈功本人会不会承认?这种事情我们不能主观臆断,所以就不要讲了。”
看到石鹏飞驳斥他,刘波辉道:“不是我们主观臆断,只不过是没有证据而已,如果要追责,不仅仅是郜周明、崔伟还有杜彬三人的事情,陈功与马楠二人也要列入要追责的名单。”
石鹏飞一听哑然失笑道:“如果是这个样子,整个兴远县委县政府班子全被追责了,这样子不好吧?”
刘波辉道:“如果觉得这样不好,就不要追太多的责,我建议只把责任定在公安局的身上,其他人都不要涉及。”
石鹏飞和关奉华二人一听到这话,相互看了一眼,一时不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