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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青楼小厮(1 / 1)

王富贵是一个青楼的小厮,长得呆头呆脑,笨手笨脚的。在兰桂坊做了十一年的小厮却依然没有什么长进,一个月也只是领着几吊钱。也许是祸福相依,傻人有傻福,虽然王富贵呆头呆脑的,伺候人的事情也是做得让人不放心,但是这偏偏让兰桂坊的管事们觉得更放心了,反而在兰桂坊安稳了下来。一同进来的小厮有的拿了不该拿的钱,有的动了不该动的心思,自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却不知道在管事眼里看了个通透,转眼这些小厮就被管事卖到皇宫,去了烦恼根,或是装进麻袋,沉了护城河。每年都有无故死去的小厮,也没人在意。

兰桂坊作为扬州城里的最大风月场所,每日接待的客人有达官显贵,有江湖豪杰,也有草莽英雄,真可谓是扬州城里烟花地,最是风流兰桂坊。这年头虽然皇乾朝依然表面一番太平盛景,但是边塞的西戎南蛮北狄却有了不臣之心,时时挑起边衅,这些王富贵原本是不知道的,可是耐不住兰桂坊的达官显贵与风流士子在大醉之时总爱慷慨激昂,痛诉蛮夷不臣之心。开始的时候王富贵还以为这些达官显贵们还真的是心忧国事,心中对此还仰慕的紧。可是一日却听到坊里的姑娘们说道:“那些有钱的大老爷,还真把我们当没见识的小姑娘呢,以为醉后痛诉一番,讲讲世事便能让我们倾心呢!这世道上从来都不是靠说的,有种倒是去做啊!反倒是在这儿骗骗我们这些可怜人。”王富贵这才意识到原来那些达官贵人每逢喝醉便朝着红楼方向痛诉是这么个意思。

红楼住着兰桂坊的当红姑娘,这些姑娘们个个精通琴棋书画诗书礼乐,根据兰桂坊领家的说,这是因为世间男子都爱风流,倘若姑娘们不懂风情,又怎么能让那些自诩风流的人感到满意呢。

听说兰桂坊要有真正的贵人来,说来兰桂坊在扬州城这么赚钱没人眼红是不可能的,可是谁也奈何不了兰桂坊,前任扬州城知府上了一封折子,结果并没有呈到皇帝面前,反而知府落得一个贬谪的下场。从这以后,就没有人不知道兰桂坊的后台极深极大,极有可能是大内的某一房公公。这件事过后,兰桂坊的生意反而更好了。

大清早,王富贵就起来了,在院子里随意做了几个强身健体的动作。便被管事的唤去红楼候着,做一些递送茶水糕点的零碎琐事的体力活。

屋内,暖气如潮热气升腾。

屋外,凉风刺骨寒气入髓。

胡馨儿虽然不是兰桂坊的当红大牌,却也是一顶一的清倌人。这些年里在红楼的磨练之下已是学的十分老练,一颦一笑一哭一闹,任你是铁血侠骨也得把你绕成百指柔肠,多少豪官达人为之一掷千金。

胡馨儿擅操琴,一双玉手价值千金,每日必用新鲜的牛乳浸泡,一日三次。平日也是十指不沾点滴之物,皆为他人代劳。所以这才养的一双玉手白白嫩嫩,不见丝毫老茧。

王富贵偷偷地舔了舔嘴角,看着一位身着紫袍的年轻公子把手深入胡馨儿的衣领,在她的胸口一阵鼓捣,而胡馨儿也只是在其怀中稍微的挣扎了下,对于青楼女子,逢场作戏与欲拒还迎这都是必然要学会的。对此,兰桂坊的领家曾经说过一句女儿家的名言警语,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此言一出,当真是解读了世间男子。胡馨儿深谙此道,欲拒还迎,欲语还羞捻手而来。然而这极其香艳的一幕并没有让王富贵生出任何不合时宜的想法,王富贵虽然叫一个富贵,然而却是半点都不富贵。

王富贵听坊里的眼光毒辣的老人说,来嫖妓的人也分为三六九等,有落魄的世家子弟,也有乡下土财主,达官贵人江湖豪侠更是不少。而这些人身上都会带着一股‘“气”。乡下的土财主与世家豪门的阀主单单就是坐在那儿,都会不同。据老人说这是因为那些大人物身上有一股“势”。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他是真的存在着的。王富贵对于这套说法是相信的,因为他见过。

年轻公子好像是玩腻了羡煞旁人的胸脯,这等桃花运若是放在旁人身上,那定是盘玩个不休。旁边的小婢见状急忙抽出一方干净的丝帕替年轻公子擦了手,胡馨儿低眉顺眼,看不清表情。王富贵隐隐觉得快意,心里暗自骂了一句狗日的。

这世道,一个下人的性命可真的是贱如草,远远比不上坊里当红姑娘的一匹上好布料,更别提那些贵人们的一匹骏马。上月,坊里的丫鬟婢子只是因为没有用上好松香熏干衣物,便被胡馨儿命人拖下去活活打死。王富贵到现在都忘不了那双眼神,恐惧、悔恨以及不甘。

年轻公子搂过胡馨儿,用手轻轻的挑起胡馨儿小小尖尖的下巴,埋头在颈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面色陶醉。道:“这次北凉道大败北狄,深入草原,虏获大小草原主数十。其中妻女数百,可当真是威风的紧啊!”

王富贵偷偷立起耳朵,不敢有丝毫动作,不肯漏过一言一语。

皇乾朝分为道府州县,而北凉道因为善战敢战死战而被朝廷的那些清贵文人称为北凉蛮子,但是在皇乾朝的子民对于北凉道是抱有善意的,这不仅仅是因为北凉道的胭脂郡的娘子温柔娴淑,还因为在北凉道只要你敢豁出去一条命,只要不死,总还有出头的机会。不像别处,欺压蒙骗压榨,以出身论英雄。

乾元十年,春,草原大旱,北凉道经略使徐奇上奏朝廷,恐不日草原北狄必将进犯我皇乾朝,食君之禄,敢不为君效死。区区蛮夷之地,臣只需三千轻骑,便可大破北狄,克复定襄,以振我皇乾雄风。

随即,徐奇便遣派麾下陈龙象夜度阴山,趁草原主金帐商议之时,发动突袭,一时之间,竟是无人敢当,待到草原金帐武士反应过来之时,陈龙象就已经带兵撤回了,混乱中没能袭杀草原大汗,被其贴身武士挡了一箭。不过乱军之中带出了“草原明珠”,并且大小草原主上十,也算的是泼天大功了。

胡馨儿在年轻公子怀里扭了扭,娇滴滴地问道:“那草原明珠到底是何方神圣啊?竟能让大内这般的人物看得上眼?”

公子晃了晃手里的来自极西之国的葡萄酒,笑道:“那草原明珠据说出生之时,天有异象,原本昏暗无光的夜晚突现明月,所以北草原上的蛮子们称之为草原明珠!”

胡馨儿听到这儿,好似被激起了兴趣。在公子怀里挤了挤,柔弱无骨,嗲声嗲气地问道:“公子爷,奴家听说这世间除了武夫还有修道者,能够吐气成剑,直入青冥,千里取人项上首级如探囊取物般容易呢!”

公子听到这话,不由得大笑,拍了拍胡馨儿的翘臀,说道:“哪有这般夸张,都是世间凡夫俗子不懂见识而夸大的说法罢了。”

胡馨儿撅起小嘴,抱着公子手臂晃了晃。娇嗔道;“那公子爷,到底有还是没有嘛?”

正在这个时候,坊内地位比王富贵高出许多的龟公对他招了招手,做了一个手势,王富贵便悄悄地退下。谁曾知,不想被公子注意到了。公子问道胡馨儿:“这是何人?体型不错,相貌不差,就是眼神呆滞了点。若是聪慧点送与平国公主府到也算是他的机缘了。”

胡馨儿瞄了眼王富贵说道:“这是坊里的小厮,叫富贵,平日里呆头呆脑的,伺候人也总是不太让人放心,不过好在手脚还算干净,也就把他留下了。”

“哦!原来是坊里的小厮。正好,我今日便送他一场富贵,宝贝儿不是想看看那修道手段嘛!”说完挑起胡馨儿的下巴,邪邪地一笑。

回头恭敬对着身后的一位闭目养神的老者施了一礼。说道:“麻烦高老出手,让这小厮滚出去吧!”

这老者面无表情,听了公子的话才睁开眼,没有说话。伸出一双枯手拿起了手边的茶杯,轻轻抿了一口,放下茶杯。张口一吐,便是一道白线射出,在空中化为了一道小剑模样。只是转眼间,胡馨儿就见到王富贵倒地滚了出去,小腿处留出汩汩的鲜血,一时之间竟是被吓得呆住了。

公子见状,用力的在其大腿处狠狠地掏了一把,这才惊醒了这位兰桂坊一等一的清倌人。公子把手放在鼻子上做陶醉状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哈哈大笑。而胡馨儿见状却是羞红了脸,也不知有几分真假。都说青楼烟花之地都是婊子逢场作戏,可逢场作戏的又岂止是这些风尘打滚的女子呢!

胡馨儿终究是见过场面的人,也曾听过人说这世上有人能够通过修炼获得各种各样在常人想来匪夷所思的神奇能力,比如金刚不坏比如拔山填海。胡馨儿以前也只是以为这是世人愚昧编撰出来的故事而已,如今见了老者的杯茶吐气成剑之后,再也不敢这么以为了。看向高姓老者的眼神充满了敬畏,把身子贴的公子更近了一些,仿佛是要融入进去。

公子从钱袋里拿出一粒小金裸子,掂了掂,对着院外的王富贵说道:“说了会给你一场富贵它就是一场富贵,本公子说法算话,这颗金裸子便赏给你,你若能守得住那就是你的富贵,若是守不住,那也怪不得旁人。”说罢,便是一弹指,金裸子便落在了王富贵手边。

王富贵急忙爬起来,埋头跪倒,嘴里说着:“谢公子赏!”

公子和胡馨儿看着王富贵一副奴才样,都笑了起来。

可是他们没看见的地方,王富贵的手心已经攥出了血痕。王富贵在心底不断地告诉自己要忍!从他懂事起第一天做小厮差点被管事打死的时候,他就告诉自己,要忍!艰辛的爬到院外无人的角落,木讷的眼神忽然变得凶狠起来,面无表情的脸也是变得狰狞无比。王富贵只是默默的站立了一会儿,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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