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当温柔的前奏响起时,穿着白色高领毛衣的霍慈,忍不住抬起头。
没想到居然会放这首歌,说起来,这也是一首老歌了。
她低头,面前放着的甜点还一口未动。其实她早就过了喜欢甜点的年纪。念旧真的是一种可怕的习惯,她这么多年来,扔掉了太多。可是有些,却始终扔不掉。
穿着黑色围裙的小姑娘,将热可可端过来时,霍慈抬头看她,淡淡说:“我没点。”
“是一位先生为你点的哦,”小姑娘热情地把红色马克杯放在她面前,白色泡沫上还有彩色棉花糖。
热可可的香味,在这她面前,弥漫开来。
霍慈没说话,小姑娘就又说:“还有这首歌,也是他替你点的哦。你男朋友对你真好。所以你不要再生他的气了。”
男朋友?
这个世上,知道她喜欢这首歌的,只有一个人。
可是他永远都不会出现这里的。
“那位先生还怕你生气呢,非要叫我等他走了之后,再把热可可端给你。所以小姐,您就不要和他生气了,给他打个电话吧,估计他还没走远呢。”
小姑娘估计是韩剧看多了,满脑子都是男女主角之间互生误会,却又碍着面子,说不出口。
况且他们这样的甜品店,能瞧见的事儿不少,这不前几天还有一对儿情侣,在这吵地店员都要报警了。谁知男的从怀里掏出一盒子,搂着女的亲得她说不出话,最后又跪下求婚。整个店里的客人和员工,都给他们鼓掌。
霍慈蹙眉,怎么可能,他怎么会回来呢。
当年她差点死了,他都没回头看一眼。
可是她看着面前的红色马克杯,她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喝一杯热可可。甜蜜中带着一点儿苦涩的味道,那会年纪小,就觉得这是人生的味道。
如今再回头看,真是幼稚,人生怎么可能这么甜呢。
她拿起椅背上的外套,起身,今天还是不该来。
医院不该来,这里也不该来。
小姑娘见她一口都没喝,有点儿着急,又喊道:“小姐,我觉得他是真心想要和你和好的。”
“你搞错了,我没有男朋友,”霍慈手臂上挂着的外套,回头淡淡说。
开门出去,车就停在门口。
她上车后,便迅速启动车子,离开这条有些岁月的老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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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再调亮一些吧,我觉得亮一点儿,柔一点儿,能把她皮肤拍的更好,”带着眼镜的经纪人在旁边指手画脚地说。
霍慈把相机放了下来,摄影棚里所有人都安静了。
她一向话少,拍照的时候更是面无表情。此时她直勾勾地盯着经纪人,“要不你来拍?”
今天拍的是女星秦凝,当红小花旦,第一次上五大封面。经纪人从一开始进摄影棚,就对摄影棚的温度还有杂志编辑提供的服装,指手画脚,处处都要提点一二。
秦凝靠在白色墙壁上,正在摆姿势。听到这话,有些惊讶地直起身子。
经纪人也是听说过霍慈的名声,只是这是第一次合作。
他正欲解释,就听见一句冷冷地,“滚出去。”
杂志编辑举着手机,幸亏这回没开直播,要不然明天头条就得是这个了。
不过想完,心底又有些后悔,多好的爆点啊。
白羽过来将人劝走了,经纪人到底不敢得罪霍慈。
只是秦凝之后表现地更加僵硬,怕是被霍慈突如其来的冷言吓住了。霍慈让她重新换个姿势,她僵硬地掐着腰,礼仪小姐的姿势都比她放松。
“秦小姐,我们休息一会,”她拍拍手,迅速有人上前给秦凝补妆。
她出了摄影棚,到外面,在口袋里翻了下。又忘记放糖了,旁边伸出一只手,白羽手里拿着几颗薄荷糖。知道她有这个习惯,所以他身上也会带着她要吃的糖。
霍慈拿了一颗,剥开糖纸,嘎嘣嘎嘣,没两下就嚼碎。
薄荷的清凉,一瞬便盈满唇齿间。
“心情不好?”白羽瞧着她,轻声问。虽然她平时拍照时,也不说话,但很少会这么训斥别人。
霍慈没搭理他,只是又往嘴里丢了一颗薄荷糖。
挺不得劲儿的。
白羽见她提不起精神的模样,也不知这位祖宗究竟是怎么了。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是她妈妈那事吧,毕竟母女两个关系真不好。从他认识霍慈开始,她就跟个孤儿似得,逢年过节也没个家可回。
先前是租的房子,后来有钱了,给自己捣鼓个房子。
可还是空落落的。
“要不晚上出去喝两杯?”白羽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他是单亲母亲带大的。所以对亲妈比谁都看重,可是霍慈家的事情又和自己的不一样。
霍慈嘴紧,从不和人说私事。
关于她家的事情,白羽还都是从柳如晗口中听说的。
白羽不能说柳如晗做的不对,可心底却心疼霍慈。
这姑娘太倔。
有时候倔地叫人咬牙切齿的,你还拿她没法子。
“对了,艾莉的事情我问了,那个曹洋是南晚介绍给她的。艾莉之前在酒吧认识了南晚,结果南晚对她热情地很,又是给她送包又是给她介绍男朋友。”白羽说着,都觉得脸红。自个这个表妹,猪都比她聪明。
霍慈淡淡地盯着前面:“傻逼。”
白羽转头瞧她,苦笑:“我也骂过她了,以后让她离南晚远点儿。”
“我说的是马梦霞,”霍慈从草地上站起来。
这会夕阳也快落下,已经拍了三个小时,也该差不多。她进去收尾,不过临进门的时候,“南晚是冲着我来的,你们都离她远点儿。我迟早收拾她。”
艾莉不过就是个还没出头的小模特,要是没白羽表妹这层关系,南晚连眼神都不会给她。
这两年南晚风头正劲,不过上面却有个霍慈挡着,心里难免不平。
白羽见她眸光冷漠,赶紧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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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霍慈这几天都在想甜品店的事情,那个给她点了热可可,点歌的人。
他不会再回来的,当年他头也不回地走了,这么多年都没回来。
可如果人生能被轻易猜透的话,又怎么会有那么多意外呢。霍慈遇见沈随安的时候,莫星辰叫她出来吃饭。她原本不想去的,工作的地方正好在附近。于是便应了她的约,开车过去。
周五人多,她找了许久,才找到停车位。
餐厅在七楼,是新开的日料店。莫星辰就喜欢日料,只要是新开的店,就愿意尝尝。
因为人多,霍慈没有乘电梯,而是坐着商场的手扶电梯上去的。
在三楼的时候,她听到一个女人温柔带着些口音的喊声,“随安,这里。”
霍慈一转头,就看见了沈随安。
在华丽明亮的商场店铺前,他穿着褐色羊毛大衣,还是那样英俊的面容,嘴角微扬,温柔的笑容足可将冰山融化。商场正在搞圣诞活动,到处张灯结彩,他那样清雅的人,在这样喧嚣的地方,依旧显眼地很。
霍慈看着那个穿着白色香奈儿外套的女人,小鸟般轻柔优雅地朝他小跑过去。
她抱着他的手臂,他低头温柔看着她,两人相视一笑。
好一对相映生辉的男女。
霍慈知道她应该假装什么都没看见,然后离开这里。可是她的脚就像被钉住一样,安静地看着这对般配的男女。
本来沈随安已经转身要离开,可不知是鬼使神差,还是心中有所感应般。
他抬起头,朝着这边看。
当他看见一脸平静的霍慈时,反倒是他的表情震惊地什么似得,呆立在当场。
“是认识的人吗?”陆永欣一口港普,她是香港人,是为了沈随安才学的普通话。
见霍慈往另一个地方离开,沈随安着急地喊了一声,便急急地追了上去,无意间,竟是挣开了陆永欣挽着他的手。
沈随安追上来,挡在她的面前,轻声说:“小慈,你怎么在这里?”
霍慈抬头,看着他,平静又冷淡的表情。
沈随安心里想说的话,在看见她的表情时,都彻底地冷静了下来。
“你还好吗?小慈,我听说你现在是摄影师了,”他的声音温柔润泽,明明是令人厌烦的话,可是却叫人生不出厌恶的情绪。
陆永欣追过来,就看见这个女孩的脸。
她生得可真美啊,一向心高气傲的陆永欣在一瞬间,都有些心悦诚服。她穿着一件灰色大衣,黑色长裤,一双布洛克鞋,露出纤细白皙的脚腕。这大概是她身上最柔软的一处了。
只因她身上的气质太过冷硬,便是连她的容貌都带了几分冷酷,本就黑白分明的眼眸,此时微垂着,卷翘的睫羽像两把小扇子,在眼底投下浅浅的剪影。她的鼻子又挺又翘,带着儿俏皮的味道,唇瓣柔软饱满,唇色是淡淡的粉儿,看得出来,什么都没涂。
“随安,这是你的朋友?”女人的直觉告诉陆永欣,他们不会是朋友那么简单。
突然霍慈抬头,她嘴角一扬,明明是笑,却带着漫不经心。
像是憋着坏。
她目光淡淡地在两人身上扫了一遍,最后对陆永欣说:“怎么,沈随安没和你说起过我?”
陆永欣听着她理所当然的口吻,心底有点儿慌。
直到霍慈说:“我是他妹妹。”
陆永欣有点儿惊讶,她只知道沈随安有个亲生妹妹,那这个又是……
霍慈没叫她等太久,她看着沈随安,“我是他继母带来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