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喝水——”
“——没空!自己去!”不一会儿,踢踏踢踏的拖鞋声就从书房传到了客厅,然后又进了卧室。
“咚!”玻璃杯重重拍在桌子上的声音,踢踏踢踏的拖鞋声走到卧室门口,突然停住。“烫死你!”明显底气不足的女人吼声过后,门被“重重”的关上了(实在不能称之为“摔”)。
“鑫鑫,你说我这么刺激他是不是有点过了,说这些话我自己心脏都颤颤的,万一我说的过分了他再想不开了怎么办?”静静的图书馆角落里坐着两个女孩子,一个正苦恼的揉着自己的一头乱发,嘴里嘟嘟囔囔,一个则聚精会神的在笔记本上写写算算,时不时陷入思考中。
“鑫鑫,你说……鑫鑫,你个死丫头你在听么!”“鸡窝头”半天没有得到回应,抬头一看,发现唯一的听众正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中,半点没接收到自己的电波,顿时嗓门拉高。
“同学,请你小声一点。”旁边的小伙终于忍不下去了,敲了敲她们的桌子。“鸡窝头”接受完周遭鄙视的眼光射线,把到嘴边的“脏话三字经”咽了下去,直接下手了。
“啊!”……
“鑫鑫,你喊这么大嗓门干什么,看我们现在都被赶出来了,待会去哪看书呢。”
“你还好意思恶人先告状啊,是谁突然拉我辫子,害我脑袋撞到桌子,马上要考试了,待会我去天台看书,你不许跟来!”鑫鑫不紧不慢的发表完自己的意见,扭头就要走……然后没走动,被人扯住袖子了。
“鑫鑫,我一个人害怕,你别把我扔下。”鑫鑫回头看了一眼可怜巴巴的“鸡窝头”,叹了一口气,“我先送你去打工吧,也不看看几点了,还想要工钱么。”
我,就是这个“鸡窝头”,名字叫做叶名,系独生女一枚,芳龄19岁,长得不算高,又干干瘪瘪没看头,所幸总是开心的笑着,也有双虽然不算大却很明亮的眼睛,才不至于默默无闻到被人忽略。目前孤身在外求学,正挣扎在痛苦学业考试中。听起来好像是很普通的大学新生,但却有一个很奇怪的病:害怕一个人,不管是做什么事,只要方圆30米内没有人,就会气喘胸闷,眼前发黑,即使是睡着了也会惊醒。
当初考上大学之后,为了证明自己长大了,也怕耽误妈妈的事业第二春,我头脑一热就一个人拖着行李开始了大学生活。在宿舍住了一个月,舍友们纷纷搬离了宿舍,有的跟新结识的男友双宿双飞,有的在学校周围租了房子请了保姆继续娇生惯养的生活,仅剩的一个,也就是我们上文提到的鑫鑫,家离学校近的公交车都坐不到半个小时。因为发现我这个怪病,逼得一个月只回了两次家,而且每次都得带着我回家。于是乎,我终于不好意思了,然后事情发生了……
“看,那个水沟里是什么?还在动呢!”在从鑫鑫家回学校的路上,我在一个破落巷子外边的水沟里发现有个东西在动,由于黑色的泥都差不多要盖满了,所以凑近了看也看不出是个什么东西。
“算了,别看了,一会再赶不上食堂开饭了,总不能是个人。”鑫鑫看了看表,觉得时间不太够了,说完就要拉着我走。但是我突然发现黑泥里睁开了一双眼睛,慢慢的那东西吃力的挪动了几下,露出来一个人的轮廓!
“鑫,鑫,鑫鑫鑫,他,他好像,真的是,是……”
“怎么了?”鑫鑫顺着我的视线一瞥,“天哪!他怎么会到这种地方去!”
过了一会,鑫鑫先回过神来了:“快走啊,名名,回家给警察局打电话。”
“啊?那要把他扔在这里么,万一出点什么事……”
“能出什么事,你看他很明显不是在这一会了,我们就算在这看着也没用,还不如赶紧去找警察过来处理。”说完又开始扯我袖子,我被拉得一个踉跄,觉得不能就这么走了,就站住了。
“你说他会不会是别人家不要了的孩子,那他就算去了警察局能怎么样?”
鑫鑫叹了口气:“这也不是我们能管得了的事了,先走吧,总不能捡回去养着吧,咱们现在还要靠父母养着,怎么能再养个孩子。”
“鑫鑫,一会我去打电话吧,看来要明天才能回学校了,你去看看家里还有什么吃的。”
终于到了鑫鑫家楼下,我们俩气喘吁吁,只能慢慢爬楼梯。
“对了,你们家对面老李头不是要租出去么,找到买家了没有。”
“没啊,他的要求太奇怪了,租金贵的离谱,还说什么如果入住者够善良就可以房租减半、水电全免。据说至今都没找到符合他的善良要求的人。……你问这个干嘛!你不会是想要养那个小子吧!”
“怎么会!我又没疯,随便问问。”
两个小时之后,自称没疯的我谎称出去打酱油,雷厉风行的借了人家老李头的三轮车,把那团黑泥拉了回来。老李头对着我这个捧着一把零钱的姑娘和一团黑泥,愣了整整5分钟,翘了翘胡子:“小叶,你可以不用交这么多房租。来,爷爷帮你把这孩子洗洗。”然后,我和该“泥团”的同/居生活在鑫鑫刺穿耳膜的怒骂声中拉开了序幕。
“名名,泥团是不是真的不会说话?”
“应该是吧,打拉回来就没说过话。”
“你说你怎么想的,好好地姑娘,又没有家里多有钱,非亲非故的跟个男人同/居,你……”
“好了,”我连忙打断了鑫鑫没完没了的唠叨,这姑娘从我捡回泥团之后立即从惜字如金变的罗里吧嗦,而且还有越演愈烈的倾向,这会不打断她,这批评教育就能升级到人伦道德的高度了,猴子进化成人了她也说不完。总不能告诉她我的初衷只是为了不整天去她家蹭睡,那她绝对能生啃了我。
“首先,泥团只是个男孩子,就他那身量,撑死12岁,我都可以当他阿姨了,还同/居,亏你想得出来。其次,泥团虽然不会说话,但是从来不添乱,虽然不能走路,但是还能帮我做点家务活,总而言之一句话,他很乖。最后,我喜欢泥团这个孩子,而且我也不可能再把他扔回那个水沟里去,这么长时间都没人来找他,肯定是孤儿了,小小年纪就没了亲人,够可怜了,可不能再抛弃他第二次了。”我大义凛然的说完这席话,大大的吸了一口橙汁,等待鑫鑫的崇拜。
“关键是你养得起他么,买锅碗瓢盆也就算了,居然还买电脑。前天买完轮椅你可就剩下20块了,你是打算跟你妈要钱养那家伙还是打算跟他一块沿街乞讨去?”我噎住了……对啊,没钱了怎么办啊。
鑫鑫一脸“早知如此”的表情,“就知道你目光短浅。我家楼上新搬来个老外,中文说的相当不怎么样,正好的你的英文说得不错,给他当家教去吧,正好还可以每天回家。”
“鑫鑫!我太爱你了!”亲完鑫鑫一脸口水,我立刻起身往家冲。我要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泥团,如果顺利的话,我们将彻底摆脱泡面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