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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购买驮兽(1 / 1)

莫何觉得老炮儿老板的侄子做向导是个不错的选择,

和一个矮人结伴同行,路上也好有照应。

如此两全其美的事情,当然是要同意的。

老板一看送侄子回去的事情有着落,出外游历的事情也有了着落,

高兴得急忙进了酒吧后屋,给莫何写了一封信。

在老板离开的这会,

地精丁丁轻手轻脚的将两杯茶放桌上,

接着从嘴巴里吐出一根钢针,

就这腰带上的锁孔就开始捅。

“喂!老炮儿!你那地精小子要逃跑了。”

有佣兵大声喊着,也有佣兵直接跑到吧台前去阻止地精。

不过丁丁动作十分娴熟,在佣兵伸手抓到他前,

他已经成功开锁并从腰带中逃脱。

借着小巧灵活的身体,几个佣兵大汉硬是拦不住他。

也有矮人双手举着盾牌去砸他,

却都一一被他躲掉。

莫何当然有办法把他再抓回来,

但想到这小地精也已经受过惩罚,

就由他离开了。

老炮儿返回来的时候,佣兵酒吧里已经乱哄哄的了。

有喊赔钱的,有幸灾乐祸的,有互相庆祝的。

老板懒得理他们,将写好的信交给莫何,并给了莫何一个小钱袋和一个装着黑伦麦啤酒的小酒桶。

“这个拜托莫先生您帮我转交给我那侄子,让他不要省钱,多买点路上要用的东西。”

莫何想要推辞,但人家也不是给自己的,

只好接下,信和钱放进怀里,小酒桶夹在腋下。

“好了老板!我现在就动身,天黑前应该能赶到淬火城。”

“好的!莫先生路上小心。我就不送您了。”

老板向莫何挥手道别,莫何同样挥挥手,转身出了老炮儿佣兵酒吧。

老板那侄儿的名字叫秘银斧.班宁,信封上写着的。

那一小桶黑伦麦啤酒可是老板的精酿,莫何见过有佣兵买来喝过。

老板不是谁都会卖,一般只有那些他承认的佣兵才能买。

不过卖价可不便宜,这一小桶就能卖上百个黑牙币。

老板能这么放心的让莫何带走,想来对莫何已经十分认可。

虽然这是值得高兴的事情,但这么一直夹着带过去恐怕也不方便。

莫何转去市集,择日不如撞日,今天就把驮运重物的驮兽和车辆给买了。

也好早日熟悉驾驭这些新的东西,好为后面的旅途减少点压力。

不过莫何还没考虑好要买哪一种驮兽好。

凌风城一共三种驮兽:野牛兽、飓风蜥和大角雷兽。

野牛兽:全身漆黑,长着长毛,头顶两个弯长的牛角,跑起来像马一样快,

却能驮比马多一倍的重物。

攻击和防御都很不错,除非怪物攻击它们,否则基本不会协助主人战斗。

地形适应性中,适应平原和山地。

飓风蜥:巨型蜥蜴,行走如风,力量和马相当,但实际驮重比马低些,并且不能用于拉车。

攻击和敏捷很好,会主动攻击任何靠近的危险单位,是协助主人攻击的好帮手。

地形适应性高,几乎任何西域地形都能行走。

大角雷兽:巨大犀牛类魔兽。体型比普通马大两倍,平常行走像牛一样慢,却能驮动五倍于马的重物。

攻击和防御都很好,通人性,会听从指挥进攻和防守,是旅行的好伴侣。

地形适应性低,仅适应平原地形。

野牛兽最低售价两百黑牙币。

飓风蜥最低售价两百五十黑牙币。

大角雷霆兽最低售价三百黑牙币。

莫何已经来到集市的驮兽售卖场,这里的驮兽他早已见过。

只是真的要他选择的时候,他倒是有些为难了。

他没去过妖精森林,对具体旅途情况未知。

野牛兽中规中矩,但对战斗起不到辅助作用。

飓风蜥偏战斗辅助,驮重三者最差,而且也不能用于拉车。

大角雷兽移动慢,只适应平原地形。

莫何一直是打算买辆车的,可以作为移动帐篷使用,也可以装载更多的物品,

关键时刻还能作为屏障使用。

这样飓风蜥被排除出去,只能在野牛兽和大角雷兽中选择了。

考虑到地形适应度,大角雷兽恐怕不适合旅途地形多变的行程。

最终只能选择野牛兽了。

在莫何准备去和野牛兽老板谈价格的时候,

一个熟悉的尖锐声音打断了莫何的交易。

“笨蛋!选飓风蜥。选野牛兽就是给那些怪物送肉吃。”

莫何回头看,果然是丁丁,那个偷他钱袋的绿皮地精。

丁丁手中拿着跟小棍,身后挑着一个小包裹,

看样子是打算出行。

“为什么?”

莫何中断和野牛兽老板的生意,转身询问。

“你不是要去妖精森林吗?

那你一定会经过亡者沙海和刺蛙沼泽。

野牛兽在这两个地方根本走不动,怪物一来它们就只能乖乖变成对方的食物。”

丁丁似乎对亡者沙海和刺蛙沼泽很熟悉,好像他去过那两个地方一样。

莫何现在已经不急着买驮兽了,他觉得眼前这个小地精很适合当这次旅途的向导,

他开始考虑怎么拉这个小家伙入伙。

可是毕竟刚才在酒吧才拒绝了人家的请求,现在应该还没有完全消气吧。

“喂!高个短毛,你还在考虑什么?

不相信丁丁的话吗?好伤心啊!害我还把行李都准备好了。”

在莫何分神想对策的时候,丁丁开始呱燥的自言自语起来。

可是听完丁丁最后一句话后,莫何突然回过神来。

“什么?你把行李准备好就是打算和我一起出行?”

“当然!丁丁被你抓住过,已经无家可归。你必须负起责任。”

丁丁说到无家可归几个字时,还故意将自己两个尖长的耳朵耷拉下来,

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等等!被我抓住你怎么就无家可归了?

我可不想因为欠你什么而带你上路。

有什么事情我们最好提前说清楚。”

莫何虽然很希望丁丁成为自己向导,但是他也不想不明不白的就把对方弄成无家可归之人。

“你这个高个短毛难道真的不知道吗?

像我这种做小偷的地精,一旦被人抓住,

那些教我偷东西的人就不会再让我跟他们继续呆在一块。”

丁丁摇晃着自己尖耳朵,得意的给莫何解释着。

“你们是地精盗贼团伙吗?还一群人的?”

莫何前世今世都没见过真的盗贼团伙是什么样,但总还是听说过盗窃团伙这样的事物。

丁丁抓着自己两个耳朵盖在眼睛上,不忍直视莫何。

“你是白痴吗?地精怎么可能组建盗贼团伙?

只有你们高个短毛才经常干这种事。”

被一个五十厘米高的小东西骂白痴,莫何的感觉是滑稽想笑,

却不好意思笑出来。

对方也说得对,他确实对地精并不了解,对矮人的接触也只有两个月,

多半还是老炮儿佣兵酒吧里面碰到的那些。

“那你们地精都喜欢做什么?”

莫何想要稍微了解一下地精的生活。

如果后面的路上真要带这么个小家伙在身边,起码得对他们种族的生活习惯有所了解。

不然到时候半路闹出什么乱子来,可就后悔莫及了。

“哼嗯!我们地精大多喜欢金币,亮晶晶的金币。

所以很多地精做生意或到处收集各种奇珍异宝来换金币。

但也有不少喜欢动脑筋的地精从事各种发明创造的活儿。

而丁丁我,却跟他们都不一样。

我喜欢冒险!”

丁丁兴奋的给莫何介绍地精的喜好,说到最后讲到他自己,

还特意爬上旁边的一个木箱子,以展示他高大的身姿。

“一个喜欢冒险的地精?可是你这小身材怎么躲避外面那么多猛兽呢?”

莫何确实觉得这个小地精和城里其他同类有些与众不同。

起码他是莫何见过的第一只偷东西的地精。

丁丁一看莫何被自己的话吸引,兴致更浓了。

开始吧啦吧啦的说了一大通他的伟大事迹。

说他如何躲避刺蛙沼泽的毒虫和沼泽巨型水蛭,

还说他如何躲避亡者沙海的沙蝎和眼镜蛇。

听起来都凶险异常,但莫何知道他说那些顶多算些虾兵蟹将。

真正的食物链王者他没遭遇到,或许怪兽嫌他肉少,懒得浪费体力吃他吧。

当丁丁还想炫耀自己单枪匹马消灭秋草平原的绿隐螳螂时,

莫何不得不赶紧阻止他。

以地精的口才天赋,他非得说上一天一夜不可。

现在还得赶时间去淬火城找老炮儿的侄子,

可没时间安逸的在这里听这个小东西吹牛皮。

不过莫何还差点被小家伙忽悠得忘记买驮兽,

好在他还身在驮兽卖场。

虽然丁丁满口吹大炮,但他对购买驮兽的相关建议还是有参考价值的。

既然路途经过沼泽地形和沙漠地形,那车辆就真没必要买,因为根本拉不进去。

野牛兽和大角雷兽都不方便在这两种地形行走,

那果然选飓风蜥是最优办法。

飓风蜥没有大角雷兽那么通人性,但却也被驯服得比较亲人类。

莫何走到飓风蜥的售卖处时,那些被关在笼子里的巨型蜥蜴就纷纷冲他摇头摆尾的吐舌信,

看着好不热情。

挑选驮兽莫何也没有经验,看着一堆肤色各异,

大小体型各有千秋的巨型蜥蜴,他根本无从下手。

幸好丁丁挺在行挑选飓风蜥,在他一番协助之下,莫何挑了一头绿头褐身的飓风蜥。

这匹正直青年的飓风蜥售价六百黑牙币,看来丁丁的眼光相当毒,

竟然把这里最好的一匹给挑了出来。

在莫何准备答应买下时,丁丁居然跳出来和卖飓风蜥的老板讨价还价。

地精的口才天赋发挥妙用,硬是把卖价砍低了八十个黑牙币,

还顺带让老板免费送了他们一套飓风蜥驮具。

这种飓风蜥驮具很像马鞍,不过它后面还有两排挂钩和凹槽,

用于在后面挂装行李货物。

莫何用金矿石做交易。

集市有专门的贵重金属鉴定所,在交给他们一点手续费后,

就成功的称量到等价的金矿石进行交易。

买到飓风蜥后,莫何顺手买了一点食物和饮水后,

带上丁丁骑上飓风蜥就直奔淬火城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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