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郎中的药馆中。
昏迷了半个月的张氏终于清醒,缓缓睁开双眼,印入她眼帘的,是一瓶生理盐水,正通过一根半透明的羊肠缓缓地往下滴。
她的手上,插着一根细针,用布带包扎着,固定在床沿上。
她的目光缓缓地往旁边移,一个穿着红衣服的身影在忙碌着,擦拭着周围的桌椅,她张了张嘴,却连张嘴的力气都没有,只发出一声微弱的呼声。
杏儿听到动静,转过身,愣了一下,脸上的表情渐渐地从惊讶变成了兴奋,扔下手里的擦布,冲出门去,只听见门外传来她。
他就这样呆呆地看了她一天吗?
他也知道心疼吗?他不是走了吗?他不是再也不管她的事了吗?他不是恨她吗?他握着她的手干什么?他不知道她已经不想再跟他有任何瓜葛了吗?
她闭上双眼,别过头去。
“鹅鹅。”甄命苦轻声唤了她的乳名。
她已经下定了决心,不管他说什么,不管他怎么哄她,她都不会再心软,只是听他一开口,眼泪便不受控制流了下来,却始终没有睁开眼。
甄命苦默默地守在她身边,也不说话。
屋子里只她和他两个人,静得只能听见两人的呼吸声。
许久,才听见他说了一句:“对不起,我真是个混蛋。”
屋里再次陷入了沉默。
屋外隐约传来禇登善紧张兮兮的声音:“杏儿姑娘,你在窗子下面做什么?”
“嘘!小声点,一会让甄哥哥发现了我可不饶你!”
被屋外偷听的杏儿这一闹,屋里的气氛登时和缓了许多,只是张氏依旧不肯睁开眼睛看他。
又过了一会,甄命苦轻轻将她略微冰冷的小手,放在自己滚烫的胸口,张氏浑身一颤,挣了挣,却挣不出来,也就放弃了,任由他握着。
只听见甄命苦说:“鹅鹅,我跟你说个故事吧。”
张氏默然不语,许久,才听见甄命苦缓缓地说:“二十年几年前,有个小男孩,出生时就被他的爹娘把他扔在孤儿院门口,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六岁的时候院长死了,他也烧伤了脸,跟着一个流浪汉四处流浪,因为脸上有块难看的疤,所以从小就没有朋友,他叔从小就告诉他,脸上有疤不是他的错,别人因为他的相貌不喜欢他是他们的错,就算世界上所有人都看不起他,他也一定不能自己看轻自己,每天要快乐地生活。”
“七岁那年,他叔把他送进了小学,他第一次看到那么多小朋友……”
“二年级时他八岁,那一年,他在他们班上见到一个小女孩,他懂事以来,还没有见过像她这么像洋娃娃的女孩子,他非常幸运地,成了她的同桌。”
“就这样,他跟她同班五年,就这样一直升到初中。”
“同班五年,他很少跟她说话,其中说得最多话的一次是上初中时在学校里她问他女厕所在哪里,他当时二话不说,转身就跑。”
甄命苦自顾自地说着,张氏也终于睁开了眼睛,静静地听着。
“等他满头大汗跑回来时,她已经不在那里,他忘了告诉她,他其实是去帮她找厕所了。”甄命苦此时他已陷入了遥远的回忆中:“那女孩的学习成绩不好,家里经济条件也不怎么好,每天回到家里还要帮着她爹妈干很多家务活,根本抽不出时间来学习,所以每天都会在学校里自习到很晚才回家,那小男孩也经常假装在教室里自习,一直陪到她放学回家。”
“每次她回家时都会回过头对教室角落里的那个小男孩甜甜一笑,跟他说一声再见,他从来不敢跟她打招呼,每次都等她走远了,才敢透过教室的窗户目送她骑着她那辆破烂的自行车离开,因为她的原因,他觉她的破烂自行车是世界上最好看,独一无二的自行车,那时候在他的心里,每天上学的意义,就是为了看到那女孩的一个笑容,听她跟他说一声再见,然后目送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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