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
罗鸣身前,可是结丹境大圆满修士。
这个曾经在朱厌最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朱厌的背后反插了一刀,令朱厌甚至心境都受损,性情都大变的的修士。
并没有死在最最仇视他的朱厌手中。
而是死在了一个刚刚进入结丹境没多久的后辈手中。
或者说的更加贴切一点。
罗鸣并没有直接死在杨夜的手中。
而是在看到了杨夜操控着的罗飞和罗勒的争斗之后,罗鸣心中悲愤万千,最后念头崩坏,心神破灭而死!
死去了之后,罗鸣的尸体,也是随风飘荡一般,朝着地面之上飘去……
杨夜看了一眼,没有太多想法,右手朝着罗鸣尸体的方向施展了一道封引术。
顿时,罗鸣的储物袋飘向了杨夜,而罗鸣的尸体则直接被杨夜封引术的巨大压力碾压成了碎末……
至于之前心中满腔怒火的小童朱厌,在之前看到罗勒和罗飞这亲兄弟两个互相厮杀争斗的时候,还是一股十分激动和高兴的神情。
朱厌怎么也没有想到,当着罗鸣的面,让罗鸣和罗飞互相厮杀这一个办法。
那个时候朱厌的心中,甚至有些佩服杨夜。
但是当罗鸣发出了那一道悲惨的声音之后,朱厌却是愕然住了。
原本朱厌浑身上下激动无比的情绪,立马彻底的安静了下来。
大仇得报,理应是痛快无比,高兴万分的。
可是真的当朱厌感觉到了罗鸣的气息散尽,最后连尸体都被杨夜碾压成了碎末之后,朱厌却是没有任何快乐的感觉。
“罗鸣,终于死了,这个在我受难之际,还坑我一刀的人,终于死了……”朱厌的嘴角苦涩道。
在这一刻,朱厌的心头怒火,已经彻底被一股无名之水完全浇灭了。
小童朱厌,此时再次望向木笼之中的罗飞和罗勒之前互相的交战之时,已经完全没有了之前的之前的那一种激动和亢奋了。
朱厌,再次清醒了。
此时的他,不再不过现在倒好,就在自己反复的不断折磨着罗飞和罗勒这两兄弟的时候。
心中无比悲愤的罗鸣,竟然在看着自己的所作所为的时候,大叫了一声,直接一命呜呼了!
想来这罗鸣也是个人物。
堂堂的结丹境大圆满修为的修士,怎么说也是可以叱咤一方的家伙。
最后却以已经燃烧了金丹,仅有的筑基期的修为,一命呜呼的死在了自己两个亲生兄弟自相残杀的面前……
“世事无常,世事无常啊,罗鸣你那天拿走了我的红莲果,并决定一去不回与我一刀两断的时候,可曾想到过今日的局面……”朱厌望着天空,眼神之中有些茫然。
此时的朱厌,心中没有任何的怒火。
他的心中,有的,只是心中的那股茫然。
修士修行,为的究竟是什么?
就是为了等着这些心中满是恩将仇报的家伙,报复自己的吗?
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自己修为高强之时,上门去折磨这些仇家的吗?
要知道,现在只要给朱厌几年的时间,朱厌就能够稳稳的进入元婴期,成为南域大地之上,最强一列的修士之一了。
甚至到时候只要朱厌愿意,就是开宗成为一宗之祖,在五年之内就足矣创造出像罗离殿这种级别的势力了!
毕竟一个元婴期修士的威慑力和让人臣服的能力,那可是绝对比罗鸣这种结丹境大圆满修士的影响力大上无数倍的。
当初罗鸣三兄弟创立这罗离殿的时候,三人都不过是结丹境初期的修为,也是共同奋斗了近百年的光景,才有了如今罗离殿的这一番规模。
不过虽然现在罗鸣死了。
可罗鸣的这两个兄弟,罗飞和罗勒,可正厮杀的不亦乐乎。
两人因为被杨夜夺走了金丹的缘故,现在身上虽然拥有结丹境的法术和秘术,但是体内的修为却是只能运转出筑基期的实力。
在杨夜所控制的木笼之中,两人使出了浑身解数,各种手段频出。
不过若是稍微细心一点,便可以发现。
之前率先发动进攻的罗飞,几乎每每出手都是杀招,显然是一心想要致罗勒于死地,根本没有顾忌任何亲生兄弟的情面。
而罗勒这里虽然也是所有秘术宝贝齐齐上阵,但基本以防御为主,有时候就是略微占了一些上风,也是不会乘胜追击攻击罗飞,显然是真的想要让罗勒下杀手的话,罗勒还是下不了这个手的!
不过因为之前罗勒右腿受伤的原因,总体厮杀之中,还是罗勒处于下风,浑身灵气消散的更快一些。
罗飞在杨夜说完之后,立马就对罗勒出手,只为能够保全自己一条性命,杀招全出!
这一点令罗勒十分的痛心,被自己的敌人攻击和算计,他认了。
可是被自己的亲生兄弟攻击,他太难以相信这一事实了!
不过罗勒心中知道,自己和罗飞都活不了多久就会死在杨夜的手中,所以也就干脆无所谓了。
而当杨夜随手甩出那道剑气术的时候,大哥罗鸣已经一命呜呼,所以罗勒心中已经打定了主意,今天自己三兄弟怕是要死在一起了!
只是令人感到惊讶的,却是杨夜出手击杀的,竟然只有罗飞一人,并没有伤及他罗勒。
这令罗勒十分的意想不到。
“我真的……没死吗……”
直到罗飞真正的在自己眼前丧失了一切生命体的特征,罗勒仍旧未从这一系列的事情之中反应过来。
就在罗勒无比万分疑惑之时,杨夜的没有任何情绪的声音,在他的耳旁响了起来。
“我之前说过,木笼之中,只有一个人可以活下来,恭喜你,那个活下来的人……是你!”。
至于为何杨夜随手一道剑气术,只刺杀了罗飞,却没有弄死罗勒呢?
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