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知道风是什么,但是每当树叶低了头,便知道有风经过!”
恰如此时此刻,一条长椅上,蜷缩着一个瑟瑟发抖的身影,他的头发,被拉得很长,很长。
婺江边上,有行人匆匆而过,冷漠视之,他太脏了,完全没有自己牵着的这条白白净净的宠物狗来得可爱。
他的存在,更影响了市容,比如,他旁边,正准备跳舞的一群中老年妇女。
当然,还有他不远处,另一条长椅上的情侣,他的存在,影响了他们的柔情蜜意。
他又脏又臭,他与这个和谐社会,格格不入。
他甚至,不如一只流浪狗。
野狗看到路边有一根干骨头,还会扑上去,含在口中,而他,却在此,睡了整整一天了!
如果,不是他那条长辫子,在随风舞动,如果,不是看见他在发抖,他现在,与死人,没有区别!
或许,他已经死了!
一群穿着色彩鲜明的制服的工厂职跨过婺江,他们下班了,原本,欢声笑语,却在路过他时,捂鼻而走。
这时,他头上的辫子,竟然飞扬起来。
风更大了!
一道微胖的身影,缓缓而来,他,没有一只耳朵。
他径直坐到长椅上,丝毫不在乎椅子上的人又脏又臭,他更不在乎,那群准备跳广场舞妇女异样的目光。
“二叔!起来了!天都黑了,你说,你这是何苦呢?”他点燃一支烟,直接把他的头掰起来,把香烟含在他的嘴上。
他眼皮微微张开,当看清来人时,眼睛里,闪过一道色彩,但转瞬之间,又深深隐藏下去。
“谢谢小兄弟,很抱歉,你认错人了!”他说着,翻了一个身,把头转到一边。
“二叔,别装了!我是多多!”余多多摇着他的身子喊道。
“走,别吵我睡觉!”他摆摆手,语气中,开始不耐烦起来。
“好!我走!”
余多多站起来,边走边说道,“你就继续睡吧,以天为被,以地为床!不是,我说错了,你是以公园为家,以这张椅子为床,你倒是潇洒,在这里发抖装病,博取同情,什么事都不用管,别人给你一口吃的了,你吃完继续睡!不过,你就是一个懦夫而已,一个遇到事情只会逃避的废物!”
“你,不再是我那个英俊潇洒,敢作敢为的二叔了!”
余多多话里,满是失望与悲哀,再不停留,往远处而去。
“小子!站住,你刚才说什么?”他怒吼一声,突然,从椅子上翻腾而起。
余多多顿住脚步,他笑了。
“二叔!”他转身,跑过去,伸出双臂,紧紧地抱住这个蓬头垢面的男人。
“松开!松开!你把我的发型弄乱了!”他推开余多多,眼珠一转,“你刚才说我什么来着?我英俊潇洒?算你有眼光!”
“那是!那是!”余多多干笑道。
“小子,看在你那个死鬼叔叔的份上,我这次,先饶过你!”他一抹头上的辫子,把头一甩,摆出一个自认为很帅的动作,“下次,不许掰我的头,不许把香烟硬塞到我嘴里,不许说我是懦夫!”
“呃……”余多多愕然,他早就听他亲叔叔余成说过,他这个二叔林枫,有点自恋,有点神经病,现在看来,所言非虚。
“楞着干嘛?有事说事啊!”林枫瞪眼道。
“这里人多眼杂,我们边走边说!”沉吟片刻,余多多说道。
“哈哈,好!”林枫大笑一声,单手按在余多多肩膀上,如同两个好哥们儿一般,“那我们叔侄俩,边走边聊,有酒吗?”
“有!我现在就带了一壶,虽然没有贵州酒香浓,但很烈,很适合二叔你不过了!”余多多咬牙说道。
他感觉,他的肩膀,快被排散了,传言果然没错,他叔叔余成的这个结拜兄弟,不简单!
“哈哈!走!我就说嘛,你从小就乖,一直知道二叔我好这口,话说,有妞没有?有酒得有女人啊,你二叔我,当了很久的处男咯!哈哈!”
两人勾肩搭背,从那群中老年妇女中穿过,渐渐地,消失在一片柳林中。
这时,人群中,议论纷纷起来。
“哼!神经病,臭乞丐!不知道高兴个什么劲?明天还不是继续要饭?”
“这种人管他做什么,走了也好,臭哄哄的,别影响我们跳舞!”
“对对对!刚才那一句,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这句歌词的舞步,我忘记了,我们重新排练一遍……”
……
婺江边上,一个公园里,灯光璀璨而刺目,有一只音响,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
而,有一个地方,很是安静。
这是一片柳林,这里,没有灯光,只有两点红光,时明时暗,不停地闪烁着。
那是两道人影,他们在抽烟,不多时,香烟燃尽,归于沉寂。
“你是说,我那死鬼结拜大哥,你那短命的叔叔,是被欢儿杀的?你来婺城,是为余成报仇来了?你要杀了欢儿和陈定海?”林枫的语气不再轻佻,凝重无比。
尽管很黑,他的脸很脏,余多多看不清他的脸色,但余多多能感受到,他话语中,由心而发的森森寒意。
“自从发生那件事后,我就和大哥断绝来往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他做的事情,太过伤天害理,劝他他又听不进去,军火是他能碰么?”
林枫抬起酒壶,闷了一口,继续说道,“我早知道他没有好下场,其实他死了,我是知道的,我还以为是因为生意的仇家寻上门来,没想到,是欢儿下的手!”
“二叔,这次,你一定要帮我!”余多多认真说道。
“如何帮?叫我帮你去泡那个吴雨蝶么?我虽然帅,那可是一朵带刺的玫瑰啊!这个人,我太了解她了,你别看她和那些有钱人,当官的都很热情,其实,没有一个人能真正接近她!现在知道她和欢儿的匪浅,那一切也就说得通了,她的危险程度,就更高了!”
“二叔!”余多多无力吼道。
他现在算是彻底明白了,他这个二叔,不管是什么事,到他嘴里,都会变味。
“难道你不是让我去泡她?你要自己亲自去泡?”
林枫奇怪地看了余多多一眼,拍一下脑袋,“小子,不是我说你,做人要有自知之明,你二叔我这么帅都没有把握,就你?就你这胖嘟嘟的样子,原本还有些可爱,但最多,只能骗那些情窦初开的小女娃而已,吴雨蝶是谁?你泡得上她么?更何况,你一只耳朵都被欢儿打没了!更没希望了!”
“二叔!你听我说!”余多多沉声说道。
他现在很怀疑,来找林枫,是对是错了!
“我是让你帮我混进去那个酒会,我要知道有哪些人在里面,知道里面的一切,我好相机行事,把这个吴雨蝶给绑了!”
“这还不是一码事嘛!”林枫白了他一眼,嗤笑道。
“什么一码事?”余多多皱着眉头,不明所以。
“美男计啊!”林枫甩甩头,得意洋洋,“小子,这种事,要讲天分,你不行的,别羡慕二叔了!放心,这事就交给我,那吴雨蝶,保证手到擒来!你哪里凉快闪哪里去!”
“你!”百事通睁大眼睛。
他一直是个很腼腆的人,平时间做人做事,中规中矩,小心翼翼,尽管经历渝城之变,余成被欢儿,当着他的面,连打了五枪,手脚尽断,最后被一枪爆头!他叔叔余成,是在他面前,被欢儿生生折磨而死。
从此,他性情大变,变得沉默寡言,变得冷漠无情,他一心一意想报仇,其他的事情,他不会在乎。
他很少有情绪波动!
他没想到,林枫的三言两语,就能让他的情绪变得反复无常。
这是很久都没有过的事情了!
他还记得,小时候,林枫总是把他裤子扒下来,看他的小弟弟长大了没有。
这是一个混账东西,而且做事不羁一格,但对他,却是真的好。
所以他来找他了,他依然还是一个混账!
“小子,说话啊!怎么不说话了?是不是我的话太帅了,被唬住了?”林枫嘚瑟道,“在我面前,你没自信了吧!嘿嘿!那你滚回去,回成都去,开你的小诊所去!这里的事,我解决!”
“二叔,你……”余多多再次说不出话来。
他现在终于知道了,他二叔是想他好好的,不要报仇,更不要被仇恨蒙蔽自己的眼睛,淹没自己的理想,他是在担心他,而且还是用他的方式,来保护他。
“怎么,怕我不帅?搞不定?”林枫眉头一扬,很是不满。
“二叔!不杀了欢儿和陈定海,我誓死不回成都!”
余多多坚定地说道,“你先去洗个澡,换一套衣服,我们就按原计划行事,你在内,我在外,我们里应外合,把吴雨蝶给抓了!”
“不去!”林枫也坚决摇头,“不洗澡,不换衣服,这套衣服,我穿了很久了,舍不得脱下来!”
“什么?”余多多再次睁大眼睛,不敢置信。
“小子,你懂什么?穿成这样,把她搞定,才有成就感!”
……
附注:原本说,请假!最终,还是赶稿出来了!不过大家放心,我就是赶,也会认真写每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