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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本王爱吃什么,你可记得?(1 / 1)

夏辞西还没有走,他带着霍青遥和凉州城的几位颇有名望的胡商打听行情,顺便给霍青遥和钱若水买了许多珍稀的香料和饰物。不过这些都不是她们的最爱,他买的最多的还是一坛坛的葡萄美酒。其中一部分打包带回洛阳,一部分留给钱若水,只要能送进厉王府,就能够她喝一阵子。

霍青遥还买了一堆零零碎碎的东西,西域的服饰、珠链,买了一件又一件,可她平日一向都是男装示人,这件姑娘家的物件她是能省能省,春风阁的胭脂水粉,她也是能不用就不用,素淡着一张脸。夏辞西不是怕她买,可是这么多东西要带上路,委实折腾。

可他又不敢说不买,这真是叫人惆怅。

霍青遥似乎买上了瘾,看到什么都要上去问价钱,但她是个砍价的高手,通常都能以最实惠的价格把东西买下来。尤其冬尽春来,胡商们都要返回故乡,急于把手中的商品换成现银,就更是豪爽地出清。

商人都有种天性,就是对物美价廉的商品,都有一种极端的渴望。是以,夏辞西也是掏银子掏得特豪快。

霍青遥抱着一堆的华美服饰,突然回过头看着他,“原来不用自己花钱的感觉,真的好爽。”

夏辞西一口血直冲咽喉,“我把银子都给你好吗?”

她瘪了瘪嘴,“给了我就是我的,花的还是我的钱,感觉能一样吗?”

夏辞西抓狂,“银子都给你,要多少给多少,东西就别买了。”

她想了一下,用力摇头,“不要,给了我我就舍不得花,还是花你的。”

夏辞西无语凝噎。

当他们拎着大包小包回到春风阁,钱若水已经在店堂内等着,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你们不就是回洛阳,又不是去逃难,买了这么些东西,你们是不是银子太多了?那正好,都给我吧。”钱若水横眉冷对。

霍青遥把夏辞西的荷包攥在手中,护得死死的,“你那十里红妆可是最值钱的,都出手了不少,还跟我们拿钱。”

“霍青遥,你都还没嫁呢,就胳膊肘往外拐。”钱若水磨牙,“哥哥你上次带上我街还是半年之前的事情。”

霍青遥躲在夏辞西身后探出脑袋,怯怯地说:“不都是夏家的钱吗?”

钱若水想想也对,大怒:“那就是花我的钱!”

霍青遥头也缩进去,俨然一副不怕事大的样子,横竖都有夏辞西挡着。

夏辞西被夹在中间笑如春风般和煦温暖,语气纵容,“你们别闹了,都买都买,总行了吧?方才在胡商酒肆给你订了酒,跟以前一样,每月都会送过去。”

“可是她有的,我都没有。”钱若水皱鼻子。

霍青遥不怕死地冒出头来,“你有厉王殿下。”

钱若水撸袖子……

支开霍青遥,钱若水把信函递给夏辞西,“这是爹爹的意思。”

夏辞西摊开来一看,神情复杂,“这是最好的决定,对你、对夏家、对钱家都是最好的,甚至对厉王殿下来说,也不失为一个最好的选择。”

“可是你让我如何眼睁睁地看着他死去,而无动于衷。”钱若水很难接受这样的事实,“打小你不在身边,我也没有兄长相护,母亲又走得早,我一个人跟着爹爹,爹爹又有很多事情要忙,我常常跟着他无所事事,一个小女孩跟着一群朝臣,每日听到的不是尔虞我诈,就是朝堂纷争。想想我那时不过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耳濡目染全是不为人知的阴暗面,有一度我看人的目光都是防备的,全然没有安全感。还好有子初能时常跟我作伴,带着我远离爹爹的书房,我才找回了少女该有的纯良天性,否则你现在看到的我应该是满腹的阴谋诡计。”

钱若水重活一世,经历过世事沧桑,对于人类的阴暗面有了一种天生的排斥。可她偏生又是朝廷重臣的嫡女,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看多了,听多了,有了麻木的情绪,人也变得沉默,不爱与人交往,对府中的姨娘们更是严厉苛刻。

“你想怎么做?”夏辞西把信函收进袖中,“劫牢救他?凭你我之力,尚且可以一搏,但是你与厉王的关系将从此面临什么样的境地,你心中自有分晓。或是你继续说服厉王,许简飒一马。这个办法,我相信你已经试过了,否则你不会一筹莫展,来找我商议。厉王也有杀他之心,这我早就看出来了,一直没动他,是他想要一个更合适的理由,让天下人信服,让今上没有机会找他的麻烦。如今,他终于有了可以名正言顺地除掉简飒,他岂会放过这个机会向今上示威。”

“爹爹说的我懂,子初是唯一的知情人,他不能留在这个世上。这对你不利,对夏家不利。倘若有一日,厉王能重回京师,钱、夏两家就是辅佐有功,而到那时候如果子初还在,你我就很难立身于朝堂。是以,子初不除,将来必是大患。我也不相信子初会对此保持缄默,毕竟他也想重塑简氏的门楣,而夏家百年的浮沉,直至今日才有机会重见天日,这是离成功最近的一次,我不能因为一己之私而将夏家百年的努力毁于一旦。”钱若水纵有千百种和杜恪辰据理力争的借口,可她也不能为此而赔上夏家,赔上一个家族百年的苦心经营。

“我可以陪你去见他最后一面,就当是告别。”夏辞西柔声安慰她,“他病重的母亲,我会给她最好的照顾,并且不会让她知道简飒已经死了,我会告诉她,简飒出使西域,这一去没有年是回不来的。”

站在夏家的立场,他没有办法保全简飒。他们有各自的立场和坚持,也都明白这将是一条荆棘丛生的道路。

钱若水漠然地望着天空,天尽头是残阳如血,红霞满天。

晚食的时候,钱若水心不在焉地打破了一只白玉瓷碗,指尖被碎片划出一道血痕,血珠子直往外冒。杜恪辰看了心疼,含在嘴里舔去污水,“这么不小心,在想什么呢?”

钱若水摇摇头,不着痕迹地抽回手,垂眸扒着夏菊重新给她盛来的米饭,良久才说道:“米饭有点硬。”

“硬吗?”杜恪辰夹了一口,“你平日最喜欢这样的。”

“子初喜欢软的。”钱若水脱口而出,惊觉说错了话,堪堪闭了嘴,却没了胃口。

杜恪辰面色微变,“只剩这几日的米粮,本王不会苛刻他的,你都说说他喜欢什么,我让厨下给他准备。”

“他喜欢糖炒栗子,炒三丝,桂花鸭,鸭油酥饼,荷叶鸡,他不爱吃鱼,最喜素淡,平日吃得不多。”钱若水如数家珍。

杜恪辰扫了一眼桌案的饭食,又问:“本王爱吃什么,你可记得?”

钱若水抬眸,不太确定地说:“你什么都吃,又不挑食,给你什么吃什么。”

“是你给什么我吃什么,不是谁给我都吃的,你以为养猪呢!”杜恪辰气结,摔了筷子,把自己闷在书房里。

夜深,杜恪辰带着初春的寒意上榻,从背后将她抱在怀中,下颌抵在她的肩上,心满意足地睡了过去。

一夜无话。

天还没有亮,雄鸡还在沉睡,王赞轻叩门板,轻声告知杜恪辰,冯琰来了。

冯琰昨日黄昏从土门关换防回营,星夜兼程赶到凉州,风尘仆仆地赶到厉王府候命。

杜恪辰怕吵醒钱若水,披了件外袍光着脚走了出来,和冯琰在书房议事。冯琰得了杜恪辰的命令,带三千轻骑赴漠北支援征北军,既没有抗旨不出,又能将冯琰从西北调出。此一役后,冯琰会因退敌有功被留在征北军中,之后会安排他调往州郡任刺史,掌一方军事。

临行前,他特来向杜恪辰辞行。

“到了阵前,你无须力敌,你将镇西军的大旗挂在幽州城头,慕容旬就会退兵,你顺势追击,不必短兵相接,而后鸣鼓收兵。之后再战,你主战叫阵,慕容旬会与你一战,你必然会赢,慕容旬自此退兵。”

冯琰是个耿直的汉子,对这番安排甚是不解,“末将打不来这样的仗,这不是骗人吗?”

“对啊,就是骗人。”杜恪辰也不怕跟他直说,“就是要让今上知道,只有我镇西军能退敌,征北军都是一群酒囊饭袋,也要让天下人记起我镇西军的战功赫赫。”

冯琰在土门关受了不少的苦,自然明白个人深意,“末将明日点兵出征。”

“好,本王为你壮行。”

送走冯琰,钱若水已经起身,看着冯琰挺直的身影,微微勾唇,“冯琰终于答应了。”

杜恪辰颔首,拿了大氅把她包住,“外头冷。”

“兄长明日也要回洛阳,我去送他。”

杜恪辰也不以为意,嘱咐王赞找四名精兵护送夏辞西回洛阳。

可是,当杜恪辰回营点兵送冯琰出征后,接到有人擅闯王府的消息,简飒被人从地牢劫走,钱若水去向不明。

血色从他脸上一点一点地褪去,他策马狂奔,在城郊三里处将夏辞西的马车拦住,可车上之人却不是夏辞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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