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萧太后想废了自己的大儿子耶律宗真,然后立年纪幼小的重元为皇帝。
这样做的目的,是想继续把持朝政不想把权利交出去。
皇权,自古就在诱惑着人们的欲望。
父子相残兄弟操戈,甚至于母子反目。
而耶律重元却把母亲想废帝的消息通知了哥哥,加上石小凡的提醒,这才使得耶律宗真提前有所防备。
终于先下手为强,将母亲贬为庶民。
看着自己的这个小儿子,萧太后“哼”了一声:“重元,你还真是不错。
为娘的得好好谢谢你,皇帝,我来是有事求你。”
终归是自己的母亲,耶律宗真施了一礼:“母亲但有所命尽管吩咐便是,何来求之一说。”
萧太后不想跟儿子继续争执,她直接单刀直入:“你既然还认我这个母亲,那我就请你帮个忙,放了萧惠。”
此言一出,耶律宗真兄弟二人大吃一惊。
萧惠,他什么时候和太后搅合在一起了,萧太后这么一说,耶律宗真的脸色瞬间阴沉了下来。
这一切都瞒不过萧太后的眼睛,她冷冷的说道:“我也是受她人之托,皇帝既然不同意,这事也就罢了,就当是我从来都没有提过。”
“儿臣尊听母亲大人的话便是。”
耶律宗真突然说道。
这让旁边的耶律重元大吃一惊,他没想到哥哥居然一口答应了下来,只听耶律宗真接下来又道:“不过萧惠死罪难免活罪难逃,他犯下如此大错,朕会夺去他的韩王封号,降封魏国王便是。
儿臣会告知天下人,是母亲大人替这厮求了情,不然朕定然是要了他脑袋的。”
耶律重元终于明白了,皇兄这是做给世人看的。
他是想让世人看到,他们母子之间的关系并非像是外人传说中的那样充满敌对和隔阂。
本来他是下旨处死萧惠的,结果因为皇太后的求情,使得其免死,这不是最好的证明皇帝和太后之间其实关系还是融洽的最好例证么。
杀一个萧惠简单,但得不偿失。
好歹萧惠也是驸马都尉,杀了他只能消除耶律宗真的怒气,对于朝廷并没有什么益处。
而且萧惠其实还是挺能打的,此人曾力战破高丽奴古防守之军,只是这次指挥失误而已。
傲慢轻敌,是萧惠最大的错误。
他错误的以为西夏主力会用来对付耶律宗真的中路军,过于傲慢轻敌。
其实不止是他这么想,当时耶律宗真自己也以为他带领的中路军会遇到西夏主力。
既然这次太后来替他求情,耶律宗真一猜就知道是秦晋国长公主来求得情,萧太后也没有隐瞒。
考虑到他们母子二人的关系屡遭诟病,耶律宗真还是决定释放萧惠以作他用。
听到皇帝这么说,萧太后的脸色也缓和了下来:“如此,便多谢皇帝了。”
耶律宗真也起身施了一礼:“母亲但有所命,儿臣自当尊从,母亲在宫中可还住得惯?”
萧太后一怔,没想到儿子居然会这么问自己,她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有些难堪的道:“还、还好,总比被贬为庶民给先帝收陵要强。”
她这么一说,耶律宗真也显得有些尴尬起来,他轻咳了一声:“既如此,母亲、母亲便在宫中安心颐养千年,儿臣会命宫人好生照顾母亲的。”
这算是稍微的和解信号了,虽然母子二人依旧隔阂,相见之下依旧尴尬,总归这是自己的亲生母亲。
旁边的耶律重元心中感动,也跟着说道:“母亲,皇兄对您一片赤诚,母亲大人自当好自为之。”
萧太后半响不语,她抬起头悠悠的看了眼殿外,叹了口气然后说道:“我知道了,做你们该做的事吧。”
萧太后并没有表现出过多的热情,实际上耶律宗真也不想母亲表现的太过热情。
二人之间的隔阂毕竟是永远都无法弥补的,这样其实挺好,对他母子二人都好。
表面上过得去就行,至于母子之间的感情,只要是夹杂着皇权利益的存在,他们母子之间注定不会有什么感情的。
很快,耶律宗真便颁布旨意:惠方诘妄言罪,谅祚军从阪而下。
惠与麾下不及甲而走。
追者射惠,几不免,军士死伤尤众。
师还,朕欲斩之。
然太后菩萨慈悲,不忍多造杀孽,今得太后恩典,又以惠子慈氏奴殁于阵,诏释其罪,降封魏国王。
此时在朝中内外引起轩然大波,群臣没有想到,原本被定了死罪死定了的萧惠,居然因为太后的求情而赦免。
这让那些原本说皇帝和太后不和的人们,个个都闭了嘴。
同时,耶律宗真下诏,凡滞留京城的将士,皆回营听令。
军饷粮草,朝廷不日便会发放,同时整备三军,以备战事。
每个人都知道又要打仗了,只是众人想到的还是打西夏,没有人想到这次他们进攻的方向是大宋。
只要是有仗打,士兵们各回军营听令,京城也就没有了闹事的散兵。
穷怕了的契丹将士,都想狠狠的打一仗再狠狠的捞一把。
因为路途遥远,全部禁卫军从东京城调往边关,至少需要三个月的时间。
终于大军开始缓慢集结,对契丹宣战的机会马上就要到了。
雄州边关,各路将士陆续抵达。
同时,原本担任宋辽边关指挥使的狄青,因为赵祯皇帝的一纸任命,只能匹马回京述职。
而广南那边,侬智高的造反军日渐猖狂,他们屡屡挑衅大宋,甚至公开派兵掠夺城池。
这就不能忍了,尽管要面临着两线作战的尴尬境地,可面对侬智高的咄咄逼势,留在京城监国的范仲淹等人,还是决定出兵征讨。
那么问题来了,派谁去广南,这是个问题。
一来能征善战之将都被赵祯带去北伐契丹去了,留在京城的不过是三线戍卫部队。
关键是将领派谁去,范仲淹力主让杨家将的杨文广披挂出征。
一来杨文广有征讨交趾的经历,二来他对广南的地形熟悉,让他去是再也合适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