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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室友(1 / 1)

一切都正常了。张忆海告诉自己,暂时也不必担心被人检举告发。看看这里也没有什么能够帮到他的线索,转身离开。

填饱肚子,买了一些必需品之后,张忆海回到宿舍。虽然中间还在千万次地问自己,找不到任何答案之后干脆放弃,不去想了,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

宿舍里,现在所有的室友都已经到齐。一一介绍过后,张忆海知道了他们的名字:李晗,欧阳炯,朱明。三个和他一样很普通,但比他更显文艺范的男生。不久的将来,李晗和朱明各自发表了自己的处女作《六重天》和《那些时代》,奠定了他们以后成为著名作家的坚实基础。而温文尔雅的欧阳炯,多年后成了一名大名鼎鼎的记者。

这都是后话,当时谁都不会知道自己将来的命运。

显然,这几个室友都不大喜欢聊天,大家只是相互应和几句,然后自顾自看书的看书,打盹的打盹,发呆的发呆。

发呆的那个自然是张忆海,靠在床头,盯着头上灰白的墙壁,毁掉了几百万的脑细胞,现实和幻想轮番交替:我是个普通人,我不是普通人。我是张忆海,我有超能力。难道我像蜘蛛侠那样,被某种不知名的生物侵入了?难道这世界真的存在这些只有小说中出现的诡异,而我不幸或者有幸中了大奖?

想着想着,张忆海仿佛接受了似的,他甚至突发奇想:如果那是真的,那我岂不是成为超人了?哈哈,也太他妈爽了吧!不断的爆粗,性格也在不知不觉中有了变化,可能是另外的那种力量渐渐复苏了。

心情出奇的好,想到高兴处,忍不住笑出声来,搞得另外三个室友用看猩猩的眼光瞄着他。

“怎么和一个傻瓜分在一个宿舍?”三个人不约而同想到了一起。

克制住得意,张忆海也不顾身边的那种藐视,他也知道那种藐视不含敌意。要不然,哼哼!老子哪天发作,看你们不顺眼,直接秒杀你们。一想到这个,张忆海自己都心颤了一下,自己怎么会有这么邪恶的念头,不会的,就算哪天真的拥有了超能力,我也不会那么干的。

看看三位室友,他挤出一点善意的笑容对他们呵呵两声,算是为刚才的不良想法道了歉。

“这家伙确实有一点不正常。”三个人的想法再一次不谋而合。继续做各自的事,懒得和这个傻子做过多的交流。

看到自己被几个室友贴了冷屁股,张忆海也有一点不快:“这几个家伙,冷冰冰的,不好相处,妈的,老子怎么和他们分到一个宿舍呢。”想到要和这些死不死,活不活的人在同一屋檐下生活几个年头,他都有了吐血的冲动。

他走出房间,转入洗浴室,把门关得死死的。他想再试试,再找找那种感觉,当然不能被别人发现,这么耸人听闻的秘密怎么能让外人知道呢。

镜子中央,还是那张帅气的脸,只是现在显得有些急迫。

“怎么才能发挥那种超能力呢?当时好像先是浑身觉得燥热,再是眼睛,有刺痛感,最后好像就是从眼里发出的金色光线,让视线所及的梧桐树燃烧了起来。”

理清脉络,对自己所做的一切(虽然那些都不是自己有意去做的)有了认识。张忆海得出了答案:自己拥有超能力,但不是随时都可以拥有,可能需要某种媒介,可能需要特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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