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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三章檀溪别业(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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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十八年秋,一个白霜萧瑟的清晨,历经数日跋涉的伊籍自阳平而归雒城,带来一个极具喜庆意义的好消息:天师义妹、天师道中众所尊崇的夜光神女董织成,终于答允领豫州牧代理大司马、兼领司隶校尉的刘备求亲。

此消息轰动一时,而刘备自然更是欣喜,至少表现出来是欣喜的。

在经过了纳采、问名、纳吉,也就是伊籍前去提亲,并因此引发一场规模极大的叛『乱』之后,难为他还能继续一鼓作气,索『性』在阳平山下的传舍住下来。传舍本是驿传的附属物,简单地说就是官营的旅舍。虽则眼下汉廷势微,这益州巴蜀之地也不再是汉帝所能控制的范围,但该有的官方设施还是一应齐全的。

比如这传舍,因了阳平附近往来客人甚多,所以建得也算不错,有几十间房舍,足以容纳两百余人,勉强能安置伊籍一干人等。

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的忙碌奔波,伊籍或是其使数次往返于阳平山上下,装模作样地问过女方姓名,合过八字、问天占卜后,样样皆是大吉,说明二人乃天作之合,合适得不能再合适(最擅长占卜问吉凶的难道不正是天师么……简直就相当于龙王爷自己去求雨)之后,终于双方敲定婚事。董织成与刘备的“婚事”进入了下一个仪程,现在该刘备去送女家聘礼,也就是纳征。

说起来,在汉之前,尤其是战国时期,各国婚仪各具特『色』,简直可以称得上异采纷呈。但经西汉之后,关于如何隆重庄严地缔结婚姻这一契约关系,已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规矩。据《仪礼*士昏礼》所载,这套完整的婚仪流程被称为“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为六礼之首,指的是媒人至女家提亲。如刘备派伊籍出马,送上黄金打造的楼阁“金屋”,便是纳采的一种变通。

只不过一般来说纳采之物,比如皇帝多以玉璧、束帛、骏马、车乘等物,其余贵人则是玄纁、牛羊等物,当然还会有一些金银珠宝,除此之外,必不可少的还有一对大雁。

刘备与织成“合作”了这门亲事,虽则眼下雒城之战正如火如荼,经济着实吃紧,但无论是为此后的利益计,还是为当下的面子问题,从纳采到纳征,刘备可谓皆是撑足了场面。锦绣洛神423

织成一直居于上清宫后殿,与陆焉的殿室相隔,不过数百步而已。陆焉自离开邺都,昔日贵公子的作派已『荡』然无存,衣食起居,简朴至极点。即使贵为天师,室中也无任何奢华之饰。这样的好处是,偌大的上清宫,有一大半都只铺有坐席并案几等物,收拾起来十分容易。眼下大部分的殿室都得已轻轻松松地腾出来,留作织成聘嫁之礼的堆放场所。

刘备送来的纳征之物,比起纳采又要隆重许多。

当时之世,纳征之物最贵重的,当数皇帝。皇帝纳后,至少黄金三百斤,但一般都高达万斤,最多可达三万斤的都有。寻常富家也有送来二百斤黄金来纳征的,曹『操』娶卞氏不过是扶正,未曾六礼,当初娶丁夫人时地位不显,但也是以三百斤黄金纳征。当初刘璋娶蔡氏夫人时,纳征之礼是实打实的黄金五百斤,总之是金光晃晃,晃得瞎路旁狗眼。

这一次刘备也大方地送来了黄金五百斤,这是一个很适合的数字。达到皇帝最低标准,又高于寻常富户与权贵子弟,与他眼下的小诸侯身份是比较相符的。

比较特别的是,刘备并没有送来大雁。

其实从纳采开始,都没见着一根雁『毛』。

当然,眼下娶亲,也不是非要大雁不可。比如冬天里,大雁全部飞到南方去了,北方的女人如果非要大雁,是想要愁死人家吗?有些细节是可以变通的。

但织成为了要“成亲”,自然也恶补过相关知识,只是不知道为啥要一对大雁,难道是为了纪念原始社会时弯弓『射』雁的游牧生涯?于是去问陆焉。

陆焉这几天闲的时候,时常过来坐坐,织成称是其义妹,又是天师道供奉的神女,他这义兄加天师不来看看反而不对,一来二去,戏久成真,明明知道织成不会当真嫁给刘备,却也无端生出“细腰纤纤堪谁折”的惆怅来。刘备送来的礼物之中,还有十余匹上好的素『色』纨帛。此时织成拿了一匹令人剪了,原是想着陆焉喜着白衣,她便想留些素帛,顺便为他裁几件衣衫。陆焉知道她从不在意这些身外之物,也未曾拦阻她的好意,便果真前来,让裁制衣裳的侍婢量了他身形尺寸。

原本这一切都是槿妍之事,但槿妍最近一直很少『露』面,陆焉闭口不谈,织成想来他身为天师,必然对槿妍另有差遣,而槿妍毕竟是他的侍女,便未曾深问。

眼前这侍婢想来也是陆府旧婢,服侍陆焉颇为熟稔,进退有度。很快记下尺寸,便恭敬退下。

倒是陆焉此时听了她的疑『惑』,不禁微微一笑,解释道:“雁乃最为重情之禽,据说双雁成谐后,若一只雁死,另一只从此不会再找配偶,郁郁独终。故此除纳征之外,其余五礼均要奉大雁,意即效仿雁德,取伉俪情深之意。不仅如此,其余礼物,也各有含义。”

从纳采开始,刘备并未送上大雁,而是金屋。当然不是他打不着大雁,以刘备如今之贵,就算打不着大雁,正如另一个时空有婚庆公司一样,如今市井间也有那些人家,会专门养些雁在栏中,以备权贵府第娶亲之用。庶民自然是无力购买,但真正的贵人富户却不在乎。

即使如此,刘备亦未备大雁。

想必在刘备心知肚明,这桩所谓的“婚姻”,不过是双方的利益共享。织成从不曾真正想过做他的妻子,而他自然也不会送上大雁来让她心烦。锦绣洛神423

因为她想要一心一意,效仿大雁终老不渝的配偶,根本不会是他。

倒是那一座玲珑工巧的金屋,更能体现出他对这位即将(或许是永远不会)成为他正妻的董女郎真正的心意:或得,则珍之、远敬之;若不得,桓爱之、愿藏之。

只是,即使心思玲珑工巧如这金屋般的刘备,也并不了解织成真正的内心:

她在这个时空,还有两年时间,根本无法跟任何一人终老不渝,厮守一生。

然而即使如此,关于这大雁的喻义,细想一想,还真是令人『荡』气回肠啊。

织成不由得叹道:“我从前听过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猎人,在山上行猎,打着了一只大雁。另一只大雁心牵爱侣,虽然侥幸脱网而去,但见爱侣伤重而亡,竟然不曾逃走,反而一头在崖上撞死了。猎人大为感动,将这两只雁合葬一起,并立丘于其上,当地皆呼为雁丘。”

陆焉不禁动容,道:“此地在哪里,是在……在……”

他素知织成并非这世间人,才有此一问。

织成想那事发生在元朝,为元好问亲自所记,如今的陆焉,却是哪里瞧得见呢?便摇了摇头,道:“不在此处。”

见陆焉有些怅然,又道:“不过此事之后,有人写过一阙……一支曲子……我写给你看。”

这年月还没有词牌出现呢,不过说是一支曲子,也勉强说得通。最初的词,不就是拿来唱的么?

旁边也有裁衣用的胭粉,她随手拿起,在一方废弃不用的素帛边角料上,刷刷写道: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横汾路,寂寞当年萧鼓,荒烟依旧平楚。招魂出些何嗟及,山鬼暗啼风雨。天也妒,未信与,莺儿燕子俱黄土。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丘处。”

她的字迹虽说不上拙劣,但也只是草草罢了。但此时赭『色』胭粉所书,映着那雪白素帛,倒宛若当真是那失侣大雁的泪痕一般。

陆焉拿起那片素帛,目驻其上,不禁微微叹了一口气。

“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他迟疑了一下,问道:“织成,若是他得知婚讯,却杳无音信,你又该如何呢?”

自然是不会嫁给刘备的,但心中之意,又该如何平复呢?

“师君,我终究是要离开的。这里一切,不过也是春梦罢了。便是散去,亦不过徒留空忆而已。”

织成的笑意淡如微风:“我想那时,只留下对师君的思念,对往昔的追忆,然只要师君安好,他亦安好,我心中却不会再有任何怨怼。”

刘备娶『妇』,天师嫁妹,对于整个巴蜀甚至益州来说,都是一件极为震动的大事,甚至对于天下大势,也有着不小的影响。

看上去这是刘备与天师道的联合,也代表着天师道于刘备的支持,但对于益州方面来说,则是压力倍增。但因为陆焉出身邺都贵公子的身份,又代表着其与曹『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且有陆焉先前与曹丕联合、夺得两郡之地的例子在先,如今身为益州牧的刘璋固然忌惮,正图谋益州的刘备又何尝不是如此?在有心之人看来,其实这刘备与天师道的联姻,也并非就是铁板一块。

就眼下而言,刘备最大的困窘,在于缺钱。

为了迎娶织成,也为了让这桩亲事显得体面,刘备花费不赀。他有多少家当,明眼人一望便知,足见为了娶亲是下了血本。然而娶亲绝对是稳赚不赔,毕竟当初化名董真的这位神女董女郎,手段既辣,织锦也不乏技术,据说刘备都已经四处收购蚕茧原丝,便是预备着给新夫人那化丝成金的本事留着的。

但整个巴蜀今年因着奇怪的蚕病,所收的好丝茧不过往年的十之二三。便是锦府都派人往吴、魏二地收购,何况眼下已到了年底?

尤其是吴地,一向也盛产蚕桑,吴绫亦有盛名,只是比不过蜀锦值钱罢了。但今岁蚕病,吴地并未波及,兼之听闻刘备将要大婚,更是存了心思,要奇货可居了。

一场秋雨,绵绵延延,将襄城浸在无边无际的雨幕里。这座名闻天下的大城,虽名义上仍是曹『操』所辖,但地势特殊,恰在吴、魏、蜀三方势力交汇之处,而刘璋妻族蔡氏亦是当地望族,又曾与从前的荆州之主刘表联姻。因了大大小小的势力均在此博弈之故,更显分外繁华。

即使入夜,且秋雨绵绵,备增冷意,然而襄阳城西门外的檀溪之畔,犹有不少别业楼阁,尚灯火盈眸,不时有丝竹『吟』唱之声,自雨丝中遥遥传来。

檀溪古名襄水,原为四周山溪之水所汇,后又有汉水支流自此经过,水量丰富,故虽名为溪,实则是一个大湖。四周群山耸立,波光浩缈,景『色』极是秀丽,乃是襄城之中,最负盛名的一处美景所在。故此湖边楼阁林立、亭台连延,有不少权贵人家在此筑有别业庄园。

而眼前这座位于砚山脚下,临湖而建,最为华美壮观的一片楼榭,更是灯火通明、笙箫悠扬,楼阁之上,不时有衣着鲜艳的美丽女子嘻笑往来,在雨丝之中远远望去,宛若仙宫紫榭一般,令人几乎忘了今夕何夕,更不似是在荒野大湖之畔,倒仿佛是红尘之中,一处别样的锦绣温柔之乡。

一条黑影悄没声地出现在湖面的九曲阑干之上,他脚步轻捷,径直往前走去。黑暗中有人喝道:“是谁?”

他亮出腕上一块小小金牌,那黑暗中的声音便又沉寂下去。

黑影熟悉地绕过亭榭之中的廊道,终于在一间房室前停下来,恭声道:“属下吴七,参见主君。”

室内未曾点烛灯,只有外面的灯火和水光隐隐透出,可以看见室内席上端坐那人的大致轮廓。如果说还能看得清什么,不过是『露』出来的一片衣角,恰被窗外的灯火所映。

那是一片青绿丝绢,从厚度可以看得出里面絮了薄薄的丝绵。

此时虽是深秋,且是夜晚,但这样的地方,自然早就生起火龙,抵御湿气寒意,调弄得室中温暖如春,便是出来赏湖景,寻常贵介子弟不过是着锦袍,再披大氅便可。如这样坐在室中,还穿这样厚的丝绵袍还是少见,那人不时轻轻咳嗽两声,更是显得方才病愈不久,颇有些疲弱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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